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小说 > 雪色玫瑰

第一百一十八章 雨丝绵酸

刘强强问大厅的服务员:“刚才有女士来吗?”

对襟梅花红衣服务员甜甜地笑着,摇摇头,“刘总,顾客都还没上来呢,一会儿就忙了。”说完,服务员“咳咳咳”咳嗽了两声,不好意思地捂捂嘴。

刘强强和林峰听了这两声咳嗽,顿时傻了眼,绝了望,竟然这么像苹苹的咳嗽声,竟然这么像。两个人的耳朵,总不至于一起出幻觉吧?两个人重又回到酒桌,相视而笑起来。

两个人开始喝酒,一杯酒下去,肚子里热乎乎,两杯酒下去,脑袋里乱乎乎,“刚来青海的时候,第一次回家就想带这种青稞酒,以前没有喝过,想给家里人亲戚朋友尝尝。还带了好多枸杞,拎着嫌沉。就去快递,快递说不允许,后来说多加几块钱。我到家了,快递也到家了,我一看包裹,心就凉了,原来四四方方的包装,软塌塌的了,散发着酒味。打开包裹一看,十多瓶酒,碎了两瓶。还不错,损失不大。像捡了便宜。历尽千辛万苦,千山万水,喝到这酒真是不容易。现在看着这锦色包装,就亲切。”林峰举起酒杯。

“用,用火车带还行。我,我一个朋友回去,给老父亲带的散酒,觉得散酒更纯正。坐火车到了内地,转车上高铁安检的时候,被查出来了,结结果一大塑料壶青稞酒都留在了安检那里,孝敬安检员了。你你说这事整的,后悔的,直说,知道这样就不坐高铁了,白千里迢迢拎到内地了。火车上,哥几个在一起,还还没舍得给喝呢。”刘强强红着脸碰林峰的杯子。

“人这一辈子啊,我遇到好喝酒的很多,在内地工厂的时候,我们厂里食堂有个大师傅,平时根本就不喝水,床底下经常放着一箱子啤酒,渴了,就开一瓶,咕嘟咕嘟喝下去,然后接着睡觉。人们管他叫王一瓶,一瓶啤酒就是解解渴,小打小闹。在食堂炒菜的时候,厨房地上放着一大塑料桶白酒,用大水舀子舀一舀子,几个大师傅,这个喝一口,传给另一个,大家轮流喝着酒忙活手里的活儿。饭菜做完了,一大舀子酒也喝完了,天天如此,以酒为乐。”林峰举起酒杯,“我们这个杯子,跟人家根本没法比,小巫见大巫,人家根本不拿眼角夹瑟,呵呵呵。”

“嗯,我我家邻居,也好喝,酒仙一样。早晨咸菜条喝粥,也来一杯白酒。中中午也是一杯,晚上还是一杯。天天喝,后后来,身体不行了,去医院检查。大夫说,让忌酒,再喝酒没命了。可可是,已经晚了。他不喝酒,嘴巴就流哈喇子,手也颤抖。忌酒忌不了,才才不到四十岁,就就呜呼哀哉了。”刘强强用筷子夹热腾腾的鱼肚子,“林林哥,可好吃了,夹夹。”

林峰夹一口鱼肉,蘸蘸鱼汤,“好吃,喷香,喷香啊,来,喝酒。”

屋子里弥漫了炖鱼的香味儿,夹着淡淡的青稞酒香,还有木器家具微微散发的雅气之香。两个人投入地举杯,大口地吃菜,豪情地说笑。窗外的天空从深蓝,转成墨蓝,又暗成黑色。屋子里的灯光明亮起来,两个人的面颊闪着光泽。

林峰闻着这鱼香,想起了那天下大雨,和李婧在图书馆的炖鱼来,往事悠悠,如今,都已模糊,渐行渐远了。那些往事飘散着淡淡的香,熏染着林峰的记忆。想起这些,林峰内心就有隐隐的怅惘,喝进去的酒催化剂一般,把内心的惆怅挥发氤氲遍周身,雾一般弥散。

“酒这东西真是好东西,也真不是好东西。来一点,活跃气氛,来多了,害人误事。”林峰晕晕乎乎了,“葡萄美酒夜光杯,今朝有酒今朝醉了。”

“就,就喝到这里吧,林,林哥。酒逢知己千杯少,天若有情天亦老,来日一醉方休。”刘强强喊来服务员要了盘西瓜,要了肉丝面条汤。

“好,好,好,我们也早些回去休息。老弟呀老弟,我的酒量真的是不行了,以后是陪不了你了。”

“林林哥,你心里有事,借酒浇愁愁更愁,等哪天没事了,我们再一起喝闲酒。”刘强强递给林峰一块红红西瓜。

“哪有没事的时候啊,我心里的事都堆着,堆到嗓子眼了,就跟你口袋里的钱似的,该爆兜了。我好想往心里无事一身轻的那个时候啊,现在也不敢枉谈幸福了。”林峰话语里带着淡淡感伤。

“林林哥,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有什么烦恼多和老弟说说,老弟一定尽心尽力,在所不惜。哥哥,你要多多保重身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林峰笑笑。

“哥哥,你真是有才,大才人。”刘强强竖起大拇指,然后给林峰盛热面汤。

“哥哥哪里有才呀?借哥哥的嘴,借古人的才。老弟呀,就你老弟高看哥哥,就你是哥哥心头的温暖呀。”林峰挑起面条往嘴里送。

“哥哥,我一直拿你当我的亲哥呢,你高兴的时候,我就开心,你难过的时候,我就难受。哥哥,你最明白弟弟的一片心,你啥时候也别忘了你这个弟弟呀。”

“怎么会忘了呢?老弟。我也知道我这个人的缺点,我这个人也是有点自我有点清高有点离人情远,越是亲近的人越觉得没什么,越觉得都还来得及,小时候就是不明事理,年龄大了就是离人离事远。我知道,却改不了。做的不到的地方,老弟你就多多担待多多体谅哥哥吧。”林峰“胡噜胡噜”把小碗里的面条吃个精光。

“哥哥,你别这么说,老弟从来都拿大哥当楷模,当榜样,从心里崇拜哥哥。你这么说了,让弟弟情何以堪啊?”

“老弟啊,你快快操持婚事吧,还等啥呢?哥哥想喝你的喜酒了。”

“林林哥,她还想多玩两年,还想学些东西,就这么先处着吧。我尊重她的想法。到时候,一定请林哥喝喜酒。林哥,你也早着手吧,结婚了,心就安定了,就踏实了。”

林峰起身,“我跟你老弟想法正反着,我是觉得两个人心安定了,踏实下来了,才可以结婚。老弟,我回去了,这鱼可真好吃。有好吃的了,一定招呼我,别自己享用啊。”

“有福同享,有福同用,哥哥放心吧,我自己吃,没有和哥哥一起喝酒一起享用有滋味。这多好呀,一条鱼,两个人吃,就是两份欢乐,自己闷头吃有啥意思呀?”

“两个馋嘴巴,呵呵呵呵。我回去了,你打理酒店吧,我自己走走,自己走走。”

林峰走出酒店的时候,天空飘起了小雨。雨丝微凉,浇在林峰身上,感觉好舒爽。林峰的步子慢慢的,慢慢走,像是慢慢享用一杯香茗。路边小摊的灯火淅淅沥沥,无声地从身边晃过。

林峰想起了故乡的小街小巷,他和王妮相识相恋的小街小巷,像是烟雨的江南,像是梦里的烟雨。那时候,王妮笑里都是诗都是情都是一个人眼底的爱恋,那时候的日子,都丰满的质感,像是行走在油画里。

一个人爱上一个人,爱到了什么程度是极致呢?也许,在一起时,浑然不觉,离开了就想,离开了,身体就轻若缺失了一半儿。再次相见,心底就有不愿离开的依恋。她的一切,牵着自己的喜乐悲愁。她就是另一个自己,比自己更懂自己。

林峰又想起了送走王妮的那一幕,一个老人说,“你分分她的双腿吧,你还年轻呢,她在天上就不用等你了。”林峰就如老人所说,言听计从地分了分王妮两腿。

林峰后来梦见了王妮,王妮住在一个小院里,竹篱笆的小院里,有青菜,有树木,屋子里简陋,又干净,家的气息浓浓。林峰觉得这个家,是王妮一手搭建起来的,王妮的笑容灿烂,小酒窝深深地迷着林峰。林峰能看出王妮身体笑容里散发出来的意味。不用多说,这个小家就是王妮等着林峰的小家,没有其他人,这个小家,就是王妮等着他的小家。是她一手慢慢搭建的小家,等着林峰,等着他一起搭建得更好。

还可能吗?多年以后,她还在那间小屋等着自己吗?她是在湖底等着自己,还是那间幽静的小屋呢?她不是山间的仙姑,就是水中的圣母了,她永远都是自己血脉记忆里的圣母。

雨丝绵密,林峰望着远处宿舍的灯火,倏然,有远离天涯的伤感袭来,泪水顺着面庞淌下来,心头的酸涩涌上面颊。那个时候,无论风雨,无论白夜,都有一个小屋一盏橘黄的灯火,静静等着自己,温暖着自己的目光和心头。灯火边的那个人,比灯火还温暖,温暖着一个小家,温暖着一个人的懵懂任性,温暖着一个人的孤单寂寞。

林峰低下头,一股股悲酸从心头涌出来,从两眼涌出来。

他在路边停下来,闭上眼睛,任细绵密的雨落满发丝,落满双肩,落满一个人的天涯孤旅。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