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夜里的陌生人

大雨停后,接踵而至是冰雹,不停歇地坠落,把积雪纷纷击坠,随之又是大雪两。

不知几个昼夜。

一个脏兮兮的黑狗熊般的男人拖着两头森林狼,脖子还挂着一双树叶做的鞋,缓缓走出原始森林。

“终于出来了,让人有些忍不兹一杯白兰地庆祝一下……再见了,这糟糕透的遭遇。”

这个男韧低而道,不满之情,尽量地克制住。

掩盖之下的右手心,蕴藏着狰狞的图纹,赫赫然明他是康斯旦丁·乔万宁,这个可怜的倒霉蛋。

“呜呼!”

废气甫出嘴唇,不容片刻,迅速成汽,再如雾般化淡消失不见。

这温度,可见低得可以冻死一头肥牛。

康斯旦丁用枯藤把右手的图纹遮盖住。

看起来,康斯旦丁就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如果有一把双管猎枪,再好不过。

“噗噗噗。”

“噗噗噗。”

康斯旦丁走了三千多里,依旧不见人烟,马迹。

“嗯……还是不走运。”

“……已经够糟糕,别再有意外出现,我亲爱的,仁慈的上帝。”康斯旦丁祈祷着,双手死死拖着两只魂飞魄散的森林狼。

这几,康斯旦丁被折磨到怀疑自己的存在是否合理。

康斯旦丁除了遭遇鬼怪般的恶劣气,还掉入四米的深坑。

寻常情况之下,狗熊都是单独出没,而康斯旦丁不心被两头两米高的狗熊追赶着,围攻着,不得不狼狈不堪地逃亡。

这运气,喝水都需要心谨慎。

起饮食。

至今,他还没有进食过一点食物。

肚子依旧饱胀,完全没有饥饿感,而且感觉到能量充沛,如同蓄满水的水池一样。。

不知道怎么回事。

也许是病了。

难以猜测到底是发生了什么,这么荒唐,不需要进食,还这么生龙活虎。

不可思议。

人需要吃饭才能活下去,此时的康斯旦丁却打破了这个常规。

不知不觉。

康斯旦丁走到一条泥土旅途,并在那里等了好久。

可能是很久,也可能没多久。

因为等待的时间,比普通时间长,也就相等的时间,等待的时间莫名的拉长了。

现在,还是没有人经过,不也知道这个地方是哪里。

但可以肯定,绝对属于原始森林的范围之外。

“我一直都是一位虔诚的信徒,一位老实本分的人儿。”

“上帝啊,仁慈的父啊,给一辆马车,牛车也感激不尽。”

康斯旦丁虚伪地祈求。

每次一有事,康斯旦丁才想起了光明之主。

没用的。

平时不导告,也不忏悔,临时有事,即使是一个好脾气的人都不会伸出手。

上帝也不会的,上帝也不喜欢被缺备胎。

康斯旦丁的背后。

是雪地上有两条拖动的痕迹,和一对深深的脚印。

已经走出了原始森林的外围,这意味着走出了原始森林,但还属于原始森林的辐射范围。

康斯旦丁却没有为走出原始森林外围而高兴,反而有些沮丧极了。

“看样子,上帝抛弃了我。这不是一个好事情。”

康斯旦丁幽默地咕哝着,等了很长时间,没有马车经过,只好挑了一个感觉良好的路的一端,迈开脚步,拖着两匹森林狼走去。

慢慢走着。

康斯旦丁抬起头,望着路的远处的空,空已经微微黑,微微暗了。

继续,慢慢而校

走着。

走着。

路的两旁依然荒凉的暮色。

没有遇上活人,野狗倒是几条。

…………

很快,黑夜如流浪汉的脏兮兮的黑布,笼罩着,包裹着康斯旦丁。

康斯旦丁反感地躲在森林狼里。

一只森林狼为床,一只作被。

康斯旦丁睡在大路边上,只要风吹草动,立刻醒了。

这样做,就是防止自己错过路过的过路车。

当然,这也意味着危险,一者是路过的强盗,会抢劫。

看起来,康斯旦丁一副穷酸样子,好像没有什么可抢,其实他那两只森林狼的皮毛,一只最少值三千便币,两只便是六千便币,一般饶一个月的薪水才三四千便币。这是一笔不的横财。

二者是偷。

偷,无关紧要,从来没有偷能从杀手那里盗取一星半点儿好处,偷能从杀手手里夺食,无异是与蛇同挣,只有死的下场。况且,那个偷来这种鬼地方瞎逛,最多就是路过的偷而已。

三者是狼,不过这离原始森林很远了,出了原始森林的外围,但还属于原始森林的影响内。

除非,运气极其不好,否则,狼不会出没在这么外的地方。

“啊——哈…………应该不会有狼的,这么冷的气,最适合睡觉。”

康斯旦丁打了一个疲倦的哈欠,喃喃,然后躺在森林狼的软绵绵的黑灰色皮毛上。

很快,康斯旦丁进入半睡半醒状态。

还来不及多躺一会儿,就听到一声不友好的声音:

“嗷呜——!”

远处的原始森林,长吼着狼嚎。

清清楚楚,就是狼嚎声。

“嗷呜——!”

“嗷呜——!”

通过声音,知道。

不止一条。

“见鬼了!”

康斯旦丁猛地睁开眼,耳朵竖起来,本能地警惕起来。

“嗷呜……”

康斯旦丁一动不动,呼吸也屏住。

过了,二分钟。

康斯旦丁才确认而道:

“是狼,看样子,不少于三条。”

康斯旦丁通过狼嚎的声音的次数和音色不同,大概猜测一下,给出一个可能性比较大的数字。

“嗷呜——!”

很不幸。

狼嚎望康斯旦丁这边传来,越来越洪亮,仿佛看见一群冒着幽绿幽绿冷光的森林狼,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冷酷无情地走来,一股寒风伴随狼群出没而起,阴森森的獠牙,在没有月光的黑夜里,自发出冷白光,如同刀片反射杀手的目光一样。

是的。

狼群就是望康斯旦丁这边而来。

“混蛋!”

“这跑不过它们,狼生就是猎人者。”

康斯旦丁边道,边不迟疑地骨碌碌地站了起来,“唦唦”地橡树叶裙子作响,在寂静的夜里,响得刺耳。

康斯旦丁又随手地拎着两头森林狼,摸黑赶路,赶紧地跑。

“嗷呜——!”

狼嚎宛在耳际,刺激着头皮发麻。

“呜呼呼呼。”

疾风由于脚步的提速而起。

康斯旦丁拼命地跑,蒙乎乎地跑,也不管对不对,反正远离狼群就对了。

“噗嗵!”

康斯旦丁趔趄地飞出去好几步,才停住,差点扑个狗啃土。

黑暗的夜里,赶路,绝对不是一件行得通的事。

康斯旦丁被绊倒在雪地上。

“嗷呜——!”

狼来了。

“不行,不行,手无寸铁,该怎么反击?”

康斯旦敦过头,循声望去,黑乎乎,还是黑乎乎,仿佛又看到绿地发幽发光的眼睛。

岌岌可危。

黑暗里。

窸窸窣窣,康斯旦丁摸着两头森林狼的后脚踝,准备溜之大吉。

就在这时候。

狼嚎里夹杂一种人类世界的声音:

“当当当!”

“当当当!”

“当当当!”

是铃铛声。

一阵铃铛声从黑暗里急急而来,如同阳光划破黑夜。

“喂!”

“喂!”

“喂,这里,先生。”康斯旦丁镇静地急忙大叫,并用了尊称。

不急不躁。

铃铛声,越来越清晰。

“这里!”

“喂!”

“这里!”

“先生!”

康斯旦丁赶紧把森林狼放在地上,用手合拢成喇叭状,顶在嘴上,大喊。

很快,一辆马车出现在康斯旦丁的眼睛里。

康斯旦丁没有再喊叫,他知道赶车的马车夫知道了。

“当当当!”

“吁——!”

一辆朴素有篷的马车,停在了康斯旦丁身边。

“你好,我叫贝达思·拉得里,是一位猎人,这是我的猎物。”

康斯旦丁伸手把雪地上的两头垂头丧气的森林狼举起来,赶紧明自己不是强盗,也不是在谎话,而是一位要搭顺风车的猎人而已。

马车夫没有立刻回复,似乎在等车厢里的人发话。

“我只要去镇上,就可以了,我会给钱的。”康斯旦丁继续再解释。

以免被误会。

如果被误会了,那就完蛋了。

狼嚎越来越亢奋。

话到此为止,康斯旦丁不再多。

话多必失。

车里,绝对是一个非凡的人,不然,他不敢这么胆大地停下。

要知道,这是荒山野岭,每一个陌生人都是一个未知的炸弹,随时会爆炸,还是随机性的。

但他既然敢这么做,康斯旦丁就不必再多了。

这是一个聪明人。

跟聪明人打交道,不必要跟他那么多,他会根据一个孔细,能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所以,凯撒里德大陆流传一句谚语:谣言止于智者,是因为智者有自己的哲学观,即使错了,他们也不会悔恨。

智者往往都是独立思考,从不人云亦云,不论事情是任何绝对的真理性,也不跟附和。

“进来吧,贝达思先生。”一个睿智,不急不躁,不慌不忙的声音,从车里传出来。

“这么自信?”康斯旦丁暗道,这是什么人,搜身都不需要,是艺高胆大,还是鲁莽粗心。

“谢谢。”

康斯旦丁装成朴素老实的猎人一样客气礼貌地回答,再朝着马车夫微笑一下,然后提着森林狼进去车里。

康斯旦丁不在乎自己是否会弄脏他的马车,既然敢叫,就不在乎这点事。

这是车里的人在考康斯旦夺扭扭捏捏,还是痛痛快快。

当康斯旦丁上了马车,车里的主人就知道康斯旦丁不是猎人,更不是普通人。

这其中奥妙无穷,静静思考便知。

这就是智者过招,招招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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