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怪异之事

场中,最危险的还要数孔彪。

这厮最开始挥舞手中的八棱大锤,耍的是虎虎生风。周遭的土狼,挨着就死,碰着就伤。

可时间久了,饶是以他的蛮力也经不住这样的消耗,手里的动作不自觉地慢了下来。

“小心,快低头!”

人群最后面的华治忽然一声惊呼,提醒孔彪。

多年的训练下,几人早已养成了默契。几乎就在华治刚喊出声的时候,孔彪迅速一矮身。

“咻!”

破空之声响起,孔彪身侧那只抽冷子扑过来的土狼,被华治的袖箭射瞎一只眼,呜咽着退了回去。

孔彪抹了抹脑门上的冷汗,也顾不上答谢,咬咬牙又返身投入战斗中去了。

五人刀砍剑劈,鏖战许久,周围的土狼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越聚越多的趋势。

赵烈一刀把扑击过来的一只土狼分成两段,略微喘息着,啐了一口唾沫道:“奶奶个腿,邪门了,哪来那么多的土狼啊!”

此地属于大山边缘地带,平日里偶有几只土狼并不稀奇,可像今日这般,撞见上百只土狼群的,还真是头一遭。

黄轩目光透过层层叠叠的狼群,看向远处土坡上,那只明显比其他土狼大一圈的狼王,眼中泛出精光。

论起纪律性,狼王领导下的狼群丝毫不比人类差多少。在某些地方,比如悍不畏死,甚至还要超过人类。

只不过……

狼群也有其致命弱点,那就是一旦狼王死掉,整个族群就会在瞬间分崩析离。

想到这,黄轩果断下了决定,轻喝道:“老规矩,结阵,对敌,往里突进杀狼王!”

孔彪几人闻言,下意识地以黄轩为中心,聚拢了过来。

几人分工明确,力气大的孔彪和赵烈在前,身手敏捷,速度较快的虞武、朱含分列两侧,黄轩和华治则居中后翼。

六人阵型严密,防守的滴水不漏。同时,一步步往狼王所在的方向压过去。

这个阵法,是黄轩空暇之余参照“鸳鸯阵”演化出来的一个法子,而鸳鸯阵,乃是后世抗倭名将戚继光发明的战阵之法。

阵法以刀盾手在前,狼筅手在侧,长枪手护住两翼的策略,在小股作战的战场上,所向披靡,几无敌手。当年的戚继光也正是靠着这种战阵法,以及接近后世练兵的理念,成功抵御住倭寇。

这种战阵之法,在后世还被誉为特种部队阵法的先驱,领先国外数百年。

而这也是黄轩隐藏的杀手锏之一。

在先前训练的时候,黄轩一直提倡合作精神,下意识的就将后世这大名鼎鼎的阵法,重新调整了之后传授给了孔彪等人,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组成阵法,队伍就有了凝聚力,无论是两人一组的小团队还是百人一组的大方阵,要想共同迎敌并处于不败之地,就是要有精诚合作的意识。

当然了,目前黄轩他们修习阵法还处在极浅显层次,承平军的操练虽然日日未曾落下,但是众人并未体味到其中的精髓,只能将就着布置出一个类似后世“鸳鸯阵”的阵法。

在这个时代,各方军阀势力征战之间,还不乏斗将,比拼个人勇武,远远没有发展出各种精妙战阵的地步。

基本上,会点什么三才阵,四象阵,懂得调兵遣将,布置前军中军后军,都算得上是当代名将了。

鸳鸯阵最多可以十二人组合,最少则是六人组合。

黄轩等人组成的小阵虽然不能跟正规的鸳鸯阵相比,但防守的密不透风,对付毫无灵智的土狼,就像是一台精密的绞肉机,不停厮杀,发挥出了强大作用。

一路屠戮过去,只留下满地的残肢断肠。

看到自己手下的狼崽子突不进黄轩等人的战阵,而对方却在一步步的靠近过来,土坡上的狼王明显也焦躁了起来。

它仰天发出一声长啸,周遭的狼群迅速退了开来,给它让出了一条通道。

“嘿,轩哥,难道这狼王还想来场阵前斗将?”

“来就来,怕它不成!”黄轩撇了撇嘴,反握住手中短刀。

“赵烈,你给我借个力,今晚咱们就吃烤狼肉!”

“好咧!”赵烈咧嘴一笑,双手搭在一起。

他身后的黄轩助跑小一段后,脚踩着赵烈的双手,整个人腾空而起,猛然飞扑向前朝着狼王扑击了过去。

吼!

狼王一声怒吼,好像在不忿黄轩的轻视。

紧接着低伏身子,后爪猛地一蹬,就凌空对扑而来。人在半空的黄轩看到狼王果然也腾空了,不惊反喜,瞬间握紧了手中的短刀。

在即将和狼王相撞之际,黄轩腰身发力,轻巧地一扭身,整个人在空中转向半圈,和狼王错身而过。

同时手中的短刀已狠狠刺下。

“哗啦啦!”

一道深可见内脏的大口子,直接从狼王的腹部划开。

血!

殷红的狼血,顺着黄轩划开的口子,喷溅了出来。

正好喷在黄轩身后的赵烈身上,让后者大呼倒霉。

但凡是狼,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铜头铁骨豆腐腰。要杀狼,就要对准狼最大的弱点,腰腹部!

方才黄轩借力跃起,为的也是吸引狼王露出自己的腰腹部。

否则,想要在这么多土狼的环绕中短时间内击杀狼王,还真不一定能做到。

果然,狼王被黄轩在腰腹开了道大口子,眼看倒地不活,剩下的几十只土狼顿时哀鸣一声立刻做了鸟兽散,不一会儿就跑了个一干二尽。

“轩哥儿,这狼真够大的。”

孔彪性子急,一马当先跑到狼王尸体边,戳了戳狼王的牛犊似得脑袋,眼神中还有一丝余悸。

的确是大啊。

这头狼王横卧在乱石堆旁,活像是一头牛犊了。

黄轩等人割了狼王的粗腿,取来柴火,洗净后边架上了火堆。

熊熊烈火炙烤下,两条狼腿不大会儿就滋滋地往外冒着油、

黄轩满意地点点头,顺手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瓷瓶。

随后,小心翼翼涂抹在狼腿肉上。瓷瓶里是他好不容易收集来的一点山椒佐料,这年头,除了粗盐巴,和偶尔才能尝一尝的蜂蜜外,实在没有什么调味料。

比如说辣椒,那要一千年以后的明代,才由欧洲传入亚洲。

在此之前,华夏能品尝的调味料,除了粗盐巴外只有价比黄金的胡椒,以及更为稀有的野山椒。

山椒粉末洒在狼腿上,混合着肉香,立刻吸引了孔彪几人围拢过来。

赵烈看着狼腿,不自觉地吞咽着口水,边问:“轩哥,你一天到晚把那小瓷瓶当个宝贝似得,里面的东西到底有多好吃啊?”

黄轩闻言,哈哈一笑,顺手用匕首割下一小块涂抹了山椒粉末的肉块,扔给赵烈。

“你自个儿尝尝不就知道了。”

接过狼肉的赵烈喜笑颜开,立刻囫囵把狼肉吃进了肚,满嘴都是油,那味道能够吃掉自己的手指头。

狼肉的味道其实并不算多好吃,比起狗肉都要差上一筹,乡野猎户宁愿去猎其他的猎物,也很少食用狼肉。

不过……

这年头,世道越来越不好。能有一口肉吃,谁还会挑剔是什么肉?

相较于赵烈的狼吞虎咽,孔彪几人就对狼肉就不太感冒了。

可让几人奇怪的是,吞下一口狼肉的赵烈,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长大嘴巴呼呼呼倒抽冷气。

“咋了?”

“火p烧起来了C疼!”

赵烈眼泪鼻涕齐齐涌了出来,但他又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感受,只能胡乱的手舞足蹈着,让周围几人看得满头雾水。

“什么火,什么烧起来了?”

一旁的黄轩看得哈哈大笑,顺手给其他几人也割了一块狼肉。等孔彪几人将信将疑地吃下去后……

乱石滩前,顿时又多了三个手舞足蹈的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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