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章 那就只能看命了

她知道一旦放开,自己手里就再也没有可利用的东西了,对方想翻脸就翻脸,在一群如狼似虎的东齐士兵面前,抓在手里的切肉刀比纸叠的还脆弱。

可是不放又能怎么办呢?她总不能一路上都控制蒙包包。

且不两人相差悬殊,她体力有限,蒙包包的那些手下也不可能让她如愿。

“好。”

思来想去,她答应下来,控制着他往帐篷外走,朝马车靠近。

四周满满都是东齐士兵,人数粗略估计也有数万,看见他们以这副造型出来,都好奇的看过来,姿势或蹲或坐。

他们身上都有着鲜明的东齐特征,梧桐是这里唯一不同的人,如羊入了虎穴,根本是无路可逃。

蒙包包个子太高,只能半蹲着跟她往前走,时不时飞快的朝她瞥一眼。

距离马车只剩下一米时,梧桐停下脚步。

“底下的人都知道东齐人豪爽不羁,言而有信,希望身为他们的王,你也能遵守诺言。”

夜风卷来,吹掉了她的帽子。

露出她那大半个月都没有机会修剪,长长了头发的脑袋。

发梢垂在耳边,她仿佛是剪了个充满时尚感和前卫的极短形bobo头。

收起刀,梧桐把蒙包包往前推了推,淡淡道:“你走吧。”

接下来自己是生是死,那就只能看命了。

蒙包包重获自由,站直身体舒展手脚,因常年握刀而长满老茧的手指从颈上伤口划过,疼痛感刺激得他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两下,配合着那五官看起来相当可怖。

梧桐没心情看他,脚步沉重的往马车走,每走一步心里都做好了被人从身后一刀砍死的准备。

从太平盛世到这乱世,活了这么久已是奇迹,她没什么可遗憾的,除了没有给阿布多报仇。

阿布多……生前她给他当侍卫,死后到了那边继续给他当侍卫,似乎也挺好。

这么一想,心中轻松了许多,而身后也一直没动静。

梧桐走到车前,抓住车辕准备登上去。

笃!

一根绑了飞羽的长箭划破夜空,扎进她的手掌里,把她死死钉在车辕上。

那人瞄得很准,箭头正好从梧桐之前被金簪扎穿的地方射进去,覆盖了曾经的痕迹。

剧烈的痛感从手掌上蔓延开来,眼前一阵阵发黑。

她强撑着没有惨叫,回过头,果然看见脱脱儿手持长弓的高傲身影。

“放了人就想走?哼!没那么简单的事儿!”他丢开长弓,向后招手:“来人,把她给我带到帐篷里去!”

几个侍卫走过来,拔了箭,推搡着梧桐往前走,血液汩汩的从她掌心流出,浸湿了脚底下那片干枯的草地。

蒙包包站在一旁看着,没有喝止,但是也没有阻拦,只是不停的揉着自己的脖子。

银铃在马车中听见动静,徒劳无益的哭喊,凄厉痛苦的喊叫声响彻夜空。

大约是两个时辰以后,梧桐被送了回来。

她是让人抬进马车的,自己的双手双脚都使不上力气,全身的骨头像被马给踏碎了又重新拼接起来的一样,疼痛至极。

“梧桐……梧桐……”银铃急切地往她那边挪,嗓音沙哑的叫唤她的名字。

梧桐抬起血淋淋的双手摸了摸她的大麻花辫,扯出一个虚弱的笑容:“没事了,现在没事了。”

银铃握住她的手,只觉得处处都是皮肉翻起,干涸鲜血黏糊糊的沾在上面,蹭都蹭不干净。

她不敢往下碰,怕让她的伤情加重,哭着把她的那双手贴在脸上,不顾自己雪白的肌肤被染成可怕的鲜红。

“我一定要带你走!我一定要带你走……”

亮,昨晚发生的事情仿佛随着熄灭的炭火一起被埋进土里,没有人再提起。

众人重新上路,马不停蹄的赶路,除了每都会有人往车里丢点干粮以外,的确再也没有人来找过她们。梧桐安安静静的躺在车里养伤,上次用剩的金疮药她还待在身上,拿出来抹了一点,效果看不见,聊胜于无而已。

银铃那一晚上哭哑了嗓子,好几都没话,靠在那窄的窗口旁边,近乎痴狂的迷恋着照射进来的那一抹阳光。

大约是过了一周,军队再次停下来驻扎休息,点起了篝火。

梧桐的皮外伤已经好了大半,全部结痂,仅剩下手掌上的重创还迟迟没有愈合。

她很担忧,因为活下来就得吃饭,想吃饭就得干活,想干活就得有双好手,所以她相当害怕自己会残废,每都会对着光线仔细的瞧那个箭孔,甚至还把手伸到窗外去,企图用那点可怜的紫外线给自己的伤口杀杀菌。

当晚蒙包包等人照例聚集在大帐篷里喝酒吃肉,高谈阔论。

有了上次的教训,他没再把梧桐与银铃带过去,而是派人往里面丢了一块羊屁股上的肉就没管了。

那肉实在太骚,似乎还没烤熟,皮上也带着没有处理干净的毛。

银铃娇贵的嘴巴和胃早就在这段时间里被折磨的糙了,有吃就吃,绝不挑剔,可是面对这块肉还是无法下嘴。

除了饿,她们还渴。东齐远不像南疆与中原那样河流发达,行路这么多她们都没看见任何一处然水源。

士兵们喝水做饭用得都是自己带来的净水,每一滴都十分珍贵。

梧桐和银铃是被临时绑过来的,自然没这样的准备,因此只能在每吃饭时问他们讨要一点,要来的也不多,仅够维持生命。

这一路走得是苦不堪言,银铃都开始怀疑,她还能不能坚持活着回去见段扶风。

她们苦,东齐士兵们也苦,远赴千里之外去干得还是慷慨赴死的勾当。因此好不容易得到机会歇歇脚,大家都开心的有点忘乎所以。

东齐人性格彪悍粗犷,每个人都会骑马,也每个人都会跳舞。

此时他们就数百个人围在一个火堆前,手舞足蹈的欢跳着,用酒精与肾上腺素来抹除这几日积攒下来的颓废。

马车成了一个被遗忘的存在。

梧桐和银铃推来让去,最后达成协议,每人把那块羊肉咬一口,大家均分。

不过在各自咬下第一口后,她们就一致认为实在没有必要冒着被熏死的风险吃下这块屁股肉,把它丢了,忍饥挨饿还要好受一些。

既然没有饭吃,那就得积攒体力,银铃拉紧衣服靠在车厢壁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梧桐则一动不动地靠在窗口边,看着远处的篝火出神。

不知到了什么时候,东齐士兵的欢笑声不减,梧桐打了个哈欠,也有点困了。

她刚合上眼,就听到马车周围的杂草丛里有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起,似乎有人从中间经过。

有谁会到这里来?

她的困意一扫而空,直起脖子往窗口伸去,企图看看情况。

窗外空空荡荡,除了马屁股什么都看不到,她困惑的收回脑袋来,不到一秒就僵住。

车门打开了!

门外跳进来一个人,身穿夜行衣,面孔用黑色面巾挡住,只露出两只精光四射的眼睛,看起来身手极好,双脚落到木板上时,没有发出任何一点声音。

两人首先来了个对眼,那人压低声音,极轻地问道:“您是银铃公主?”

梧桐下意识的摇了摇头,刚要明她的身份,对方就一记手刀落下来,把她给劈晕了。

梧桐倒下,露出后面已经被惊醒的银铃。

她的脸,她的装扮,一看就很符合公主这一身份。

那人眼神欣喜,按耐住激动的心情道:“公主,我乃南疆王的手下,王爷派我们来救您了!”

银铃看不见对方的脸,听口音感觉他的确是南疆人。

这一她期盼太久了,突然发生她居然有些不知所措,嘴里喃喃地:“太好了,太好了……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我要下车吗?对了,还有梧桐……”

那人打断她的话:“公主,时间来不及了,我们先把您带走,有事以后再!”

话音落下,他就把银铃往肩上一扛,健步如飞地跳出马车,钻进杂草丛里,与其他伙伴汇合,众人无声无息的离去。

由于动作统一的轻,连马匹都没有被惊动,只是很久之后才打了个响鼻,踢了踢蹄子。

马车里,因为少了一个人,所以空间显得宽敞了很多。

圆月高升之时,梧桐按着钝痛的后脑勺,幽幽醒转过来。

晕倒之前发生的事情回想起来,她马上意识到了什么,扭头去找银铃。

“银铃!银铃!”

可是哪里还有对方的影子,空荡荡的马车里,只有她一个人而已。

银铃走了!

来人是南疆口音,而且衣着那么神秘,显然是南疆那边派来救她的。

他们把她救走了,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

无穷无尽的失落感在心中蔓延开来,梧桐竭力忍住情绪,可是仍是有一种被人抛弃的感觉。

先前她那么努力,那样强撑,就是为了能和银铃一起离开蒙包包的控制。

如今银铃自己走了,把她给丢下了。

她的一切努力都成为白费力气,回想起来简直是滑稽可笑,自作多情。

情感或许还可以忽视,把自己当成没有心肝的木头人就好,但是眼前有一件事情不容忽视,必须要去解决——车里本来有两个饶,现在少了一个,蒙包包问起,她要怎么?

就被南疆的人救走了吗?

不行!万一蒙包包派人去追,而银铃他们又还没有逃回南疆,会被他们重新抓回来的!

那么多日子,因为有人陪在自己身边,且需要自己的保护,所以梧桐并没有害怕过,只是努力去应对,去找寻逃走的机会。

可现在不同,她被抛弃了,她真的开始害怕起来。

蒙包包发现银铃不见,一定会勃然大怒,而她也彻底失去价值,很有可能会被当场砍死。

夜色还深,她却无论如何再也睡不着,满心满脑都在思考着要怎样解释,怎样活命。

办法一个个冒出来,又一个个被否决,到了最后,统统转化成为心痛。

银铃走了,再也不会回来,她将一个人死在这荒郊僻野里,无人知晓。

灾难比想象中来得要快,第二拔营时,士兵就发现马车里的异常,报告给了蒙包包。

蒙包包昨夜喝了十几坛酒,宿醉未醒,因此最先来的人是脱脱儿。

梧桐已经被人带下马车,束手站在一边。

脱脱儿横了她一眼,大步走过来,打开车门往里一看,又检查了门锁,对发生的一切心知肚明。

“,她往哪儿去了?”

那些人是趁夜来救饶,一夜显然走不到南疆,现在追过去,还有挽回的机会。

银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身份,众人本来打算用她牵制南疆。

现在她一走,南疆军队本就来势汹汹,越发可以肆无忌惮的放开手打了。

脱脱儿一想到计划破灭,就觉得怒火中烧,恨不得把这辆破马车都给踏平了!

而梧桐只是低着头,失神地看着脚下的枯草,

她脚上穿得还是阿布多给她的布鞋,早就磨破了,脚趾头露出来,冻得青紫。

“我不知道。”她。

脱脱儿不信:“你跟她关系那样好,她去了哪里,会不告诉你?当我傻是不是?”

梧桐早已没了怒气,抬起头来麻木地:“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把我打晕才走的,如果我知道,现在肯定也跟他们一起走了。”

脱脱儿高高的拧着眉,突兀的眉骨比山峰还要锋利:“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来人,拿马鞭来!”

他伸出手,士兵跑着递上马鞭,而后恭敬的徒一边,远远的观看。

马鞭并不是一件趁手的武器,若是在战场上用它,那么不等挥出早已被乱刀砍死。

不过在审问犯饶时候,这个东西相当受追捧。

鞭子柔韧且长,上面布满密密麻麻的倒刺,往往一鞭子下去,就能勾走一片皮肉。

能把痛感发挥到极致,却不会伤害到性命。

梧桐也是身经百战的,深知其中的厉害,一看见就背脊发凉,情不自禁的往后退了半步。

背后就是马车,无路可逃。

脱脱儿显然是玩这个的个中好手,他把鞭子理顺,狠狠地在地上抽了一下,发出簌簌的破风声。

“我给你最后一个机会。”他:“把他们逃跑的方向告诉我。”

梧桐把嘴唇咬得发白,伸出脖子来,自暴自弃道:“我真的不知道,你杀了我吧。”

“杀了你?哼哼,想得太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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