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男人的尊严

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站在球场上。不是篮球场,篮球我辈子都不可能去打的。

“第一步,你要变得更男人一些。”先前,张宏对我说,“你看为什么之前那些调皮的男生总是欺负你,就是因为你比较柔弱。不要以为躲在四霸身后就没事儿了,你需要让自己更强壮!尝试下球类运动吧。咱下次一起去打篮球吧。”

“不不不,千万别跟我提篮球。我绝对不想打篮球。”

“那踢足球吧。飞奔在球场上的飒爽英姿一定能吸引颜金凤的。”

“这个还行。”

于是这天,我就被张宏拉到了足球场上,傻傻地站在阳光下。

“我不会踢怎么办?”比赛前我问过张宏。

“那你就待在后场吧,对方带球来了你就拼上去,抢下来,然后大脚开出去就行了。”

不断回想着张宏说过的话,我觉得好像还挺简单的。不一会儿只见有人带球闯过来了,我一个飞身迎了上去。那人吓了一跳,顿时乱了阵脚,被我轻松抢断了下来。

拿到球的我,一刻也不迟疑,直接奋力一脚将球踹向了前场,不管有没有人在那个方向。顺利解围之后,张宏对我竖起了大拇指。看来我表现得还不错。

尝到甜头的我又陆续立了好多功。我也没想到自己原来这么擅长踢足球。细细想来,那冲刺时的爆发力,盯人时的灵敏反应,似乎本来就是一只猫所固有的啊。这么说来,我还真挺适合踢足球。

在张宏的带领下,后来我每次体育活动课都去踢球了,我喜欢上了这项运动。在这里我能发挥自己的特长,能收获同伴的赞许,能拥有前所未有的自信,能感觉自己的确变强壮了。

然而,这些跟颜金凤有什么关系呢?颜金凤并没有很喜欢足球啊,她偶尔围着操场散个步而已。我盯着她看了不少次,她倒没看过我几眼。反而是沈芸经常在球场边看着我,看得我好想吐。

“不行啊,这根本不能吸引颜金凤的注意力。”我抱怨地对张宏说。

“那么你想不想学会打架,这样有人找你茬的时候,你就可以反过来制服他。颜金凤看到的话一定对你刮目相看,被你男子汉的魅力倾倒。”

“好呀好呀。”

“放学后来我家,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

张宏的家就在学校附近,每当下午提前放学的时候,我总会去他家里玩一会儿。他家里好玩的东西可多了,有军棋,有飞镖,还有丰富多彩的电脑游戏。

这天,他跟我介绍了一款格斗类的游戏。我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游戏,屏幕中的人物个个气宇轩昂、身手不凡。打斗的过程中,紧张的节奏,帅气的动作,连贯的招式,每一拳、每一脚所迸发出来的打击感,不由得让人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

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过这种力量,就像体内有某样东西被牵动起来。

张宏早就学习模仿了其中的一些动作,今天也带着我比划起来。就是简单地推动着手臂,摆出各种手型,看起来跟平时做广播体操没有多少区别,却让人感到异常舒爽。尤其在我们手臂碰撞在一起的时候,刹那间的冲击带来轻微的疼痛,但更让我收获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原来我能够这样防住别人的拳头,原来我也能做到如此的刚猛,原来人类的身体还能这样使用。

一直以来,在女生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我正是缺少这股阳刚之气,或许这也是颜金凤不再与我交好的原因吧。一个经常受欺负,还要被女生保护的男生,哪里拥有一点男人的魅力。而从那以后,一切变得不一样了。

我和张宏经常私下里切磋武艺,利用游戏中华丽流畅的步伐,我可以在足球场上叱咤风云。灵敏的反射弧、强劲的爆发力,现在又加上了非同一般的技巧,本来在后卫线上就很厉害的我变得更加势不可挡。出击如猛虎,盯防似盘蛇,断球若飞燕,我成为了每个前锋球员的梦魇。

利用游戏中千变万化的拳法,我现在可以自己抵挡那些想要欺负我的不良份子了。我本身力量比常人熊多,但掌握了四两拨千斤的技巧;我本身攻击力没有人类那么强,却练就了超强的防御力。若是再有人胆挑战我,我定会让那人尝尝被他自己的力量拽倒在地上或者体验一下一拳打在钢筋上的感觉。

就这样,我建立起了自己的威信,再没有冒冒失失的家伙敢挑衅我,不是凭借“四霸”的威慑,而是靠我自己的实力。

可是这样还是没有得到颜金凤的关注,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粘着游富,两人如同橡皮泥一样分不开。我心里一如既往的难受,偏偏还有那个讨厌鬼沈芸,看我的眼神越来越怪怪的,让人心里发毛。

一天班会课上,老师宣布了一条消息:“同学们,学校仪仗队换届了,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报名参加。”

“仪仗队是啥?”我问张宏。

“就是每周一升旗仪式上那些人啊。”

我不禁兴奋起来,眼中绽放起光芒。我早就很崇拜每周一升旗仪式上的那群学生了,他们身着制服威风凛凛,他们鼓号齐鸣惊天动地,在明媚的阳光下,他们就是最耀眼的明星。

我一直梦想着自己也能成为他们的一员,不是为了服务于全校师生,仅仅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英俊帅气,给所有认识我的人一个崭新的印象,尤其是向颜金凤展示我独具魅力的形象,让她明白谁才是帅哥,让她明白到底该喜欢谁!于是现在机会来了,在我最需要的时候!

我果断报名参加了仪仗队的选拔。选拔方式很简单,每人选择一种乐器,奏响它就可以,我选择的是信,因为信手站的位置比较显眼,信看起来也容易掌握。

然而有利必有弊,选择信的人数是最多的,竞争比较激烈,老师给我们每人提供了一支信,简单地作了个示范,然后给我们一节课的时间熟悉并吹响它。

我自认为肺活量还可以,猛吸了一口气,按照正确的口型紧贴着号嘴,奋力将气流灌入其中,结果什么声音也没有,看来这个东西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我又试了很多次,嘴巴鼓得大如蛤蟆,脸涨得红如灯笼,号角却如哑巴般一点响应也没有。怎么回事?电视里那些音乐家们能够面不改色地吹响号角,那不是应该很轻松吗?怎么我这么用力却怎么也吹不响它?难道我手里的号角是坏的吗?

“老师,我的信好像坏了。”我焦急地喊道。

老师拿过我的号角,简单抹了抹号嘴,试着吹了一下,一下子就吹响了。她将信交还到我手上,说:“这个信没坏,你再试试。”

我又试了一下,全身的力气都用上了,还是没能吹响它。我无奈地看着周围吹响了的同学们,他们看起来也很轻松,难道他们使用了魔法?难道是只有人类才能使用的魔法?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周围陆续有更多同学吹响了号角,而我依旧没有丝毫进展。

我焦急万分,感觉就像作文考试的时候,大伙一个接一个地提前交卷了,自己却一个字还没写得出来。这样下去可不行,为了颜金凤,我今天必须吹响它。

我坚持不懈地努力着,喉咙都**破了,可是手中的信还是那么顽固,冰冷地像尸体一般,让人无能为力。

一节课过去了,老师开始逐个检验学生们的成果,能吹响的就留下,吹不响的就可以拍屁股走人了。

当老师来到我面前时,我拼尽了全身的力气,以至于手脚都震得发麻了,号角果然还是选择了沉默。我眼睁睁看着老师摇了摇头,在名单上划去了我的名字。

我死死地盯着那张名单,这一划不仅仅是一个名字这么简单,这一划也不仅仅是失去了一个名额这么简单,这一划就等于在我和颜金凤之间划开了一道深深的永远无法逾越的裂谷,意味着失去的是心中的挚爱。

老师已经走开了,我却依然默默地盯着前方原本名单所在的地方,眼中毫无光芒,只有不断凝聚的血丝,失落与恐惧瞬间如火山喷发一般炸裂开来,化作泪水夺眶而出,整个世界正在这滚滚的熔岩中缓缓融化。

不一会儿老师又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俯下身来担心地望着我:“小朋友,你怎么了。”

原本沉默的我忽然感到心中一阵暖流拂过,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身体,瞬间哭出声来。

“小朋友,你很想吹信吗?”

我已经说不出话来,只是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那老师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再试一试好吗?”

在老师的安慰下,我渐渐镇静了下来。我呆呆地看着手中的信,光滑的铜面中反射出了及其扭曲的面庞,此刻的我竟然如此狼狈。我轻轻晃动了一下信,摆正它的位置。铜面中的自己从号嘴顺着铜管移动并消失在了喇叭的边缘。

我反复回忆着别人吹响的画面,思考着我到底哪里做错了。无论是长号、圆号,还是其它形状的号角,它们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啊,它们的造型再复杂,本质上不还是一只喇叭吗?声音只是从一端进去,再从另一端出来而已,整个过程中号角并没有制造出声音。也就是说,它只是传递和放大了声音啊。

对啊!我怎么现在才想到呢!如果设想正确的话,现在要吹响它,只需要在号嘴处发出自己的声音即可!

我轻轻撇了一下嘴角,为了颜金凤,是时候赌上男人的尊严了。我再次拿起信,对准号嘴,不再是使劲吹气,而是振动嘴唇模拟吐泡泡的声音。

一阵洪亮的鸣响终于打破了黎明前的死寂,似开闸时奔腾而下的水瀑,又如新生儿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声啼哭。我破涕为笑了,刚刚的泪水尚未风干,此刻眼前却又模糊了起来,然而这次是温暖的。

周一的早晨,我身处方阵中,站在国旗下,迎着朝阳,奏响号角。那是我曾经在班级队伍里看到过别人最威风的样子,也是我曾经幻想过自己在全班同学眼中最夺目的风采。

我兴奋地扫视着操场上列队的同学们,寻找着自己的班级,寻找着自己班级队伍里颜金凤的目光,可是茫茫人海之中,什么都看不清。

“她能看到我吗?”

似乎是没有……因为……我也看不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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