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六十二)私奔(3)

麦影西嘿嘿一笑,心思就这样被雷皓天轻易猜透。

下了高速公路,他们一路往西,在经过下一个城市的时候,雷皓天便要将那块手表拿去换做现金,却被麦影西拉住了。

“还是等到山穷水尽才变卖家产吧,哎,你一和我在一起,就要砸锅卖铁,回头被别人知道了,别人会戳着我的脊梁骨,说我不会理财的。”麦影西煞有介事地说。

雷皓天哂然,她虽然装作大女人的样子,在他眼中,却是一个逞强好胜的小妻子。

恳“好,如果不变卖家产,那么……难道我们要去找工作?”他有点好笑。

当然,堂堂工商学硕士,雷氏企业的大总裁,天才操盘手,还不至于找不到工作,问题是,他们这样莽莽撞撞地出来,既没证件,也不能随便暴露行踪,只怕只能找一些低等的体力活了——而即便是体力活,只怕也是需要人员担保的。

麦影西蹙眉想了想,然后,非常豪气地拍了拍雷皓天的肩膀道:“放心,我养你。”

让雷皓天失笑,笑容却说不出的溺爱与温馨。

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女人这样大喇喇地对他说,“我养你”,还说得那么坚决,那么自信,即便他想打趣她,似乎也说不出口。

憋了半天,他才将打击她的话咽了回去,许多话在舌尖千回百转,最后变成了一句让麦影西喷饭的话,“哦,养我很贵的。”

麦影西瞪了他一眼,“没听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吧,你既然跟我跑了出来,难道还想继续你从前穷奢极侈的生活吗?那简直是造孽啊。”

一块手表就十几万,可不就是造孽!

“……哦。”雷皓天眨眨眼,很是无辜地应了声,“那么,麦影西小姐,我们今晚住哪里?难不成露宿?当然……这辆车也可以将就一下,我不介意重温以前在车里发生的事情。”

麦影西愣了愣,很快意识到他说的是什么事情了,她脸色一红,然后,很豪气地宣布道:“看我的,等会你别太崇拜我啊。对了,你这辆车太招眼了,你这个人也太招眼了,等会离我远一点。”

一辆好几百万的车,一个气质脱俗,带着十几块手表的男人,这样的雷皓天如果站在她身边,她可就一分钱都赚不了了。

“我已经很崇拜你了。”雷皓天微笑,淡淡地回答她。

他们就这样喜笑炎炎,只是扯着一些有的没的闲话,对于琳琅,对于那抽礼,对于雷代,对于雷皓天的病情,他们都没有提哪怕一个字。

好像两个人都选择了同时将这些事情遗忘,现在,他们只是两个陷入爱河的男女,眼中除了彼此,除了彼此之外,什么都不重要。

麦影西所说的生意,果然是无本生意,可是,如果路人知道她手中拿着的小提琴,那架价值连城的‘维纳斯’,只怕,一定会磕掉大牙。

恩,这就是麦影西赚取的渠道:街头卖艺。

她的小提琴已经远不如从前那么精湛了,只能拉一些舒缓的慢曲,可基本功到底在这里,偏偏路人还是绰绰有余的。麦影西不得不庆幸,雷皓天一直把这架小提琴放在后车座上,正好给她提供了便利。

她选的地方是地铁口,清秀单薄的少女站在秋风里。拉一曲长亭外,伊呀呀呀的秋愁,便随着她的动作,慢慢地潜了出来,感人肺腑,放在麦影西前面的琴盒,慢慢地多了一些一元一元的硬币,有几个人在旁边听了很久,大概因为麦影西是附近哪个音乐学院的穷学生,又多给了十块,她趁着高峰期,在那里拉了三小时琴,然后,将琴盒一收,得意洋洋地走到了停在远处的轿车那边。

雷皓天果然很听话,一直坐在车里看着她,他的目光一刻都没有从她的身上移开过。在麦影西就要收摊的时候,他本来想下车,装作不认识她,假意从她身边路过,然后,也将自己从车里寻出来的零钱扔进她的琴盒里,可是,就在他要下车时,一阵剧烈的咳嗽阻止了他的行为,他伸手在车架上翻了许久,终于翻到了小白预先留在他车里的药品,这是备用的止疼药,只有五粒。雷皓天很快倒出了一粒,干咽了下去,身体仰躺在座椅上,唯恐因为刚才咳嗽引起的痉挛,会重新触发流鼻血的症状。血毒症的症状,主要就在于失血,造血功能衰退,微血管极易破裂,任何一个过激的动作,甚至于咳嗽,都能引起他的鼻血,如果再受外伤,血根本就止不住——

便如他母亲过世时一样,明明只是手腕上那小小的伤口,却流了那么多血,好像将身体的血全部流干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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