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帝王的女人

隔日,没想到苏茉儿居然会来。她不是还在承德照顾皇祖母,说是还要两天才会回来的吗。

忙忙的招呼秀吟给苏茉儿上茶点。

她微笑的拒绝道:“苏茉儿只是个奴婢而已,哪能担得起娘娘如此款待。”

先不说她是老祖宗身边的老资格大宫女了,就我小时候她对我的照顾也让我由心的尊敬她:“姑姑说哪里话,天心不管变哪样,你永远是天心的姑姑。”

苏茉儿未再拒绝,在我身边坐了:“身子好些了吗?听着说脚扭伤了,老祖宗这几日身子不太方便,不然该早些回来看你的。”

“皇祖母身子怎样了?有没有传太医?”一听皇祖母身子不好,我紧张了。

“莫急,没什么大碍,就是有些懒洋洋的不喜动,太医说是被秋老虎的暑气热到了,最好再缓两天回京。太后娘娘在那边照料着,没事。”

“那就好,京城的白天暑气还是热,缓些天回来也好。有没有见过皇上,他一直担心着老祖宗和慧姨娘。”

“一回来就去见了,皇上派了人捎了药材和口谕过去,让老祖宗等夏完全过了再回来。你和皇上闹别扭了?”

苏茉儿是人精,把宫女做到了极致。

“没什么,天心和姑姑也不怕说实话,不知道老祖宗可有想过下位尊者?”

苏茉儿端起茶盏撇了撇茶沫子,缓缓喝了口茶,放下茶盏:“老祖宗的心意,一向不太好猜。”

这么委婉的说法,就是暗示我老祖宗有考虑过我,但是并没有定论。“姑姑,不瞒你说,我并不想。”

苏茉儿的眼中飞过赞赏的神色,几不可见的点了点头:“如果你已经有了主意,那就坚持到底。”

苏茉儿陪了我一个下午,聊了很多也教会了我更多的道理。

我留了苏茉儿用晚膳。秀吟和花秀歌很乐见的样子,因为苏茉儿姑姑在的话,我就不能只顾自己而全用素菜了。其实我无所谓的,我又不是素食主义者。

晚膳正用着呢,李德全来了,身后小太监捧着一个大的出奇的银盘子,盖着盖子让人好奇的紧。

“皇上有旨,赐天心娘娘一道晚膳。”

小太监把大盘子放在了我脚边,跟着李德全退下了。

额,什么菜居然如此庞大而且还不是放桌上而是放脚边?

我和苏茉儿相视无言。

“啊——盘子在动。”秀吟一声尖叫,让我们吓了一大跳。

仔细看,盘子确实在动,底下还传来奇怪的声音。

宫女太监们顿时吓得四处躲避,花秀歌一下拦在我和苏茉儿面前:“主子退后,危险。”

哎,危险什么啊,他们敢情都忘记了,这是玄烨派人送来的。

拨开花秀歌,我蹲下来,掀开了盖子:“哇啊,好可爱。”

一个雪白的毛茸茸的小狗,乖巧的趴在盘子中央,睁着一双圆溜溜的乌黑的大眼睛,无辜的看着我。

“真是好漂亮的小狗。”苏茉儿也在一边蹲了下来,伸出手去想抚摸小狗。

小狗有些怕生,汪汪的一边叫着示威一边往后退着。

“听说小狗才到新的地方,要绕着桌脚绕三圈才会认家。”

“吔,是吗?可是小狗都不让碰,怎么让它绕啊。”

“再把它用盘子装起来。”

一伙人七嘴八舌的为着小狗闹腾着,全都忘记了正在用膳这事。

“给它点吃的,说不定就会乖了。”

好提议。苏茉儿看来也很喜欢小动物,立马让人从桌上拿了块鸡肉放到小狗面前,还自己用小碟子装了些清水放着。

小狗怯生生的,嗅了嗅鸡肉,却不吃。

“狗狗不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去掉骨头,我把肉放在手上,慢慢递了过去。

小狗看了看我,才凑过来,小心的咬下了第一口。

“它吃了,它吃了。”

一伙人开心雀跃:“主子给它起个名字好了。”

“不,先绕三圈桌子腿。”

争执的结果是鉴于小狗是雌的,故起了个可爱的名字叫“可爱”,所有人对于它无辜柔弱的样子都毫无异议的一致同意了这个名字。看着可爱狼吞虎咽的吃着盘子里的食物,我突然明白了玄烨送狗来的意思。居然为了怕我只吃素而送了一只吃荤的小狗来,还挑了一只这么可爱的让人无法拒绝的小狗,这用心还真是可爱的要命。

一个星期过后,老祖宗和慧姨娘从承德避暑回来了,老祖宗没有特意召见我,不过慧姨娘偷偷叫了我过去。

“天心,打你和皇上小时候,我就知道,你是最适合皇上的人。而你这么玲珑剔透的孩子也只有皇上配得上。玉林琇大师的预言早晚会实现的。”

慧姨娘乐观的像个孩子,但事情有这么单纯么。在后宫,爱是禁忌。

看着我沉默的样子,慧姨娘的热情也淡了许多:“我知道,我知道——”她轻轻拍着我的手,作着无声的安慰。

“慧姨娘,我想玉林琇大师的预言,只会把我锁在宫里而已。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的保证。”

“你后悔吗?”

“我只是有点儿怕。”

慧姨娘了解的微笑:“我想你很愿意陪我去花园用些点心。”

宁寿宫的花园,处处洋溢着一股静谧祥和的气氛。本就是为有身份的太妃们设计的宫殿,更何况现在住的是皇太后。

坐在花园中央的静心亭中,享受着柔和的秋风带来凉凉的秋意。

一叶落而天下知秋。

“这不像你了,小天心。”

“慧姨娘……”

“当年我进宫的时候,和你现在差不多大。我一直很为自己家出了太后姑姑和皇后姐姐而自豪,以她们为目标严格要求着自己。不过也因为已经有了一个姐姐是皇后,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进宫。

那时候,我们草原上有个少年巴图鲁,能徒手打倒一只熊,一箭射穿大雁的眼睛,是很多草原少女的梦想。那年草原盛会,他把英雄的金刀献给了我。你不是草原上长大的,或许不知道,金刀是每年赏赐给胜利者的吉祥物,而得到他献出金刀的女子会被认为是最幸福的人。

从小在姐姐的光辉下,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出色。而那一刻,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

静妃娘娘的美丽让当时后宫所有的妃子都自愧,也难怪慧姨娘会有这种感觉。回忆起往事的慧姨娘,脸上带着遥远的满足。

“自那以后,我就不自觉的会在人群中寻找他的影子。他真的非常出色,永远都是人群中最闪亮的那个人。偶然得到他带笑的回眸,我都会觉得好开心。

知道他拒绝了所有求爱的女子,我很心动,于是决定要在第二年的篝火晚会鼓起勇气去邀请他。可是,那年,没等到篝火晚会我就离开了草原被送进皇宫来取代姐姐的位置。

离开草原的那天,我看见他在远处看着我,那一刻我好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告诉他我喜欢他,只是因为我的胆小,让两个人都抱憾终生。也许我没说,他便可以早些忘记我。可是我没说,便让一切都没有可能。”

慧姨娘的声音很黯淡。

“那他……”

“死了。”慧姨娘的脸上露出一抹无奈而沧桑的笑,“成亲之前,死在了战场上。我去年才知道的,连坟墓都没找到。”

“慧姨娘你后悔吗?”

“没什么后悔不后悔的,已经这样儿了,人要学会知足才能走下去。姐姐就是太看不开,所以把自己逼进了绝路。有些东西,是只能放在心里而不能说的,甚至不该表现的时候不能让任何人看懂。我以为芳儿丫头明白了呢,最后还是看不开。帝王的女人啊——

这大清门,不好进啊。”

慧姨娘的开朗乐观,原来是因了这份了悟。许多事情,想太多叫庸人自扰。这深宫太多事不由人,如果不想后悔那就别管想清没想清楚,先把不做肯定会后悔的事情做了,比如陪伴玄烨。而会不会变,还是在于人的心。知足、记忆、成长,都是自己的心。

“我认识的天心,不管面对什么,都不是那么容易就变的孩子。”

带着慧姨娘的临别赠语,思索着回到了景仁宫。

可爱三两下蹦到了我怀里。小家伙长得忒快啊,来了一个礼拜身子就大了一圈。照这个喜人的长势下去,再一个月估计都要抱不动了。改明儿得去问问玄烨,他到底给我挑了个什么品种的小狗啊,可别最后长成一类似以P字开头G字结尾的动物。我倒是不介意小狗狗长太大,只怕它每次见我一回来就来个“恶狗扑食”的欢迎姿势,那我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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