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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5



眼圈是红的,睫毛湿得根根分明。

之后的述职会上,骆阑笙全程听得心不在焉,会议一结束,他便找来人事部经理,专门问清了郁知桦的情况。

现实证明,他的确不是自己要找的那位少年。

可即便如此,盯着那张过分相似的面孔,骆阑笙却不由自主地产生了怜惜的情绪。

对于这个躲在茶水间掉眼泪的青年,最开始,他只是想尽些绵薄之力,为对方解决掉当下的难处。

他在公司悄悄为他打点了一切,约他吃饭,与他谈心,若是工作上的问题,他会深入浅出地替他分析,提出一点个人的建议。至于感情上的苦闷,他只能扮演一个尽职的听众,安静地聆听故事,接住对方的负面情绪,再沉着理智地进行疏导与安抚。

郁知桦坐在眼前时,骆阑笙也产生过迷茫。

事实上,他同宋琏之只见过两面,却难以忘怀到了刻骨铭心的程度。

他不确定这样的深情,到底是爱美之心在作祟,还是真真切切的,唯他不可的纯粹爱意。

于是,在郁知桦因为失恋而黯然神伤的时候,骆阑笙接纳了他,不仅是为了照顾和陪伴,也是在替心中的困惑寻找答案。

虽然相见甚少,但他们确实开始约会,调情,做爱,像天底下最平凡的一对情侣。

可无论如何亲近郁知桦,他的心永远都像空了一块,那里藏着年少的向往,住着一个找不回的人,并随着时光的推移,日渐扩张,长成了某种定制般的形状,等着谁来将它毫厘不差地嵌上,填满。

人类总是执着于第一眼认定的东西,他好像也不能免俗。

而在他看清自己的同时,郁知桦也向他提出了分手。

骆阑笙心中有愧,自然不会将人强拘在身边,除此之外,在得知郁知桦准备出国发展时,他动用了不少人力物力,提前为对方扫清了障碍,一番安排下来,即使远在他乡,郁知桦也能受到他的庇护,免去许多无故的纷扰。

他给不了郁知桦想要的感情,便只能在事业上做出一点补偿,也不枉这半年来的相知相守。

郁知桦离开后,骆阑笙变成了彻底的工作狂。

除了必要的睡眠,他几乎把所有闲暇都投入到开会与加班,坐下是办公椅,睁眼是数据表,永动机似地运转不休,只为能压过对手一头,向骆鸿飞以及所有股东证明自己的能力。

爬到一定的高度,越来越多的人转向他的阵营,为了向他示好,每次酒局散场,这些人总能变出各色各样的美女少年,想方设法地往他床上送。

骆阑笙并不禁欲,但他防备心过重,不碰来路不明的对象,通常三两句话就将人打发走,或者干脆丢给随行的助理处置。

唯一一次破戒,是在骆阑笙醉意朦胧时,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模特潜进了他的房间。

他本想将人丢出去,但一拎起对方后领,那小模特便挣扎着转过了脸。

他长了一双神似宋琏之的眼,在透窗的月光下,哀怨地盯着他,长睫颤啊颤的,眨出了一串晶莹的珠泪,又汇在下巴尖上,摇摇欲坠。

“我会乖的,您别不要我。”

那人抱住了他的腿,面颊轻轻贴着,在西裤上洇开一片水痕。

于是,在那夜之后,小模特成为了骆阑笙的第一任床伴。

说是床伴,其实不过是几场利益交换,骆阑笙不耽于情欲,精力又都耗在了工作上,纾解的次数少得可怜,小模特耐不住寂寞,没多久就攀上了别的高枝。

后来,骆阑笙终于入主了集团的权力中枢,这场没有硝烟的厮杀也进入了尾声。

他调取了当年骆家婚宴的宾客名单,筛选出所有宋姓的来宾,挨个调查背景过去,一直排查到宋柏丰,才顺藤摸瓜地找到了宋琏之。

这一年,宋琏之赴英留学,刚在切尔西安顿下来。

骆阑笙没了顾忌,恨不得即刻飞到对方身边,将多年的爱慕倾数吐露。

可他怕吓到宋琏之,反倒弄巧成拙,再加上自己刚接过骆鸿飞的交椅,正是事务最繁杂的阶段,实在分身乏术,只得从长计议,徐徐图之。

他雇了私家侦探,汇报那人的每日行程,用镜头刻录他的喜怒哀乐,再一幕幕地传回大洋彼岸。

抽屉里的照片越垒越高,宋琏之瘦了,高了,每一点变化都发生在他的眼皮底下。

他擅自将宋琏之划进了生活圈,操心着琐碎的日常,独角戏也演得乐此不疲。

手机定位在伦敦,雾城多雨,宋琏之性格冒失,每个收到降雨提醒的早晨,他难免要担心对方忘了带伞。

他出门得晚,一定又是吃着早餐上学,但愿他吞得慢些,别伤了肠胃,途经广场的时候,要记得藏好三明治,莫教鸽子瞧了去,就像上回那样,被那飞贼叼走半片吐司,气得在原地哇哇大叫。

等他下了课,八成要跑去泰晤士河写生,那条河景致单调乏味,河风又湿又冷,实在不知道好在哪里,竟叫他这般着迷,每次去都被几个不怀好意的鬼佬搭讪。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单相思中,骆阑笙有时甚至觉得,自己真的在与宋琏之恋爱。

十八岁那年的雨,淅淅沥沥地下了数个春秋,聚势成洪,在某个峰点决堤而下,汹涌地淹没了他,骆阑笙没有挣扎。

宋琏之举办画展的那日,骆阑笙空出了一整天,在冷清的美术馆中徘徊游荡,从第一幅画赏到最后一幅,循环往复,在脑海里一遍遍地模拟着两人相见的所有情形。

他该用什么样的开场白,什么样的表情,配合什么样的语气?

骆阑笙就像一个勤勉的笨学生,即使身处考场,在开考之前,仍争分夺秒地扫读着翻到卷边的复习资料,只盼能多看一眼,多记一句,为答题多挣一分把握。

宋琏之不会知道的是,在他向对方走去的那刻前,骆阑笙已经在展馆泡了一个上午,来来回回地看了五遍的画,闭上眼就能浮现出任意一幅的构图着色。

他用余光注视着,那人一步一步地走向他,好像走了半个世纪那么久,从呆萌可爱的小男孩,变成俊俏冶艳的少年郎,再到离他仅仅一步之遥的,风仪玉立的端方青年。

“先生,您喜欢这幅画吗?”

站定后,那人捏着自己的手指,神情忐忑。

他听见自己说,“喜欢”。

不仅喜欢画,他更喜欢这幅画的主人,喜欢到了夜寐辗转,要很辛苦地忍耐,才不至于当众将他拥入怀中的地步。

他的青春只翻涌成了一个宋琏之,他该如何不喜欢?

可造化弄人的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宋琏之并不心属于他。

骆阑笙自知没有其他追求者一般出挑的容貌,性格又沉闷死板,说不出讨喜的俏皮话,只能加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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