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瓦屋仙游记

云苏回转身,看着追过来的绿衣少女,还有她手中捧着的方巾,心里已经明白了,看来这位漂亮的姑娘运气也不太好,大半日也没卖出去。

“姑娘,有什么事吗?”

“先生,这些根须,您还买吗?仙儿不敢骗饶,它们真的是好东西,不是萝卜须。”

绿衣少女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鼓足了勇气问了一句,眼中虽然没有乞求,但全是期待,又有些担心。

这位好心人上午还想买的,千万别不要了。

她自己不怕风餐露宿,但爷爷的身体受不了了,这凡饶城,虽然和山里相比热闹非凡,稀奇古怪,卖什么的都有,但没有钱却寸步难校

以前法力尚存的时候,渴了喝一点露水,饿了服一些花蜜便饱了,自从逃出山以后,那种从未有过的饥饿和疲劳,还有害怕和绝望就无时不在。

云苏看这少女也就比王玄机大两三岁的样子,但却非人非妖非精鬼怪类,一时间也看不出她的跟脚,但涉世未深的样子是装不出来的。

长得年轻漂亮,气质极为出众,落难的‘仙女’依然是‘仙女’,但此时的可怜和悲惨也不比凡人落难少一分。

“东西倒是好东西,可是苏某身上的银钱,方才大多拿去买书了,怕是买不起你这些宝贝。”

万年灵参的灵须,吃了延年益寿,也是治病强身的宝物,云苏确实不知道出价多少合适,低了是骗人,高了也没必要,而且也一时间拿不出来太多银子了。

“仙儿嘴笨口拙,还请先生随我去见爷爷,这次真真是想卖的。”

云苏也不急这一会儿,便跟她走到白发老翁身前,绿衣少女也把刚才的事和老翁了两句。

“让先生见笑了。”

这是白发老翁第二次见到云苏,觉得此人虽然相貌堂堂,但确实是凡人,只是身上有一股与众不同的气质,猜测应该是福缘深厚之人吧,只是不知道他怎么认得这根须,不应该的,想来是客气话吧。

想到自己上午想多卖他一点银钱,此时却求着人家留步,老脸有点遮不住。

“买卖东西而已,老丈不必介意。”

“先生既然认得此物,想来也是有缘之人,便看着随便给吧。老朽和孙女落难到这渔阳城,实在是走不动了。”

“老先生,买东西的人,自然是希望价钱越低越好的,但苏某又不能昧着良心欺负你们这样的孤寡老幼,这样吧,苏某总计还有这些银子,你取多少便是多少。”

云苏是想买这些根须,也懒得还价,直接掏出了剩下的散碎银子外加银票,合计两百多两,拿在右手,蹲下身来,朝前一送。

白发老翁顿时一愣,这人不按常理出牌呢。

略一思索,心中更加笃定了此人是做善事,是了,别凡人,一般修炼者都是不可能认出来自己这些本命灵须的,他又如何认得。

“既然如此,老朽便谢过先生恩德了。”

白发老翁直接取了一锭银子,不多不少,刚好十两。

十根灵须,一根一两。

“各取所需而已。”

云苏收了根须,朝老翁微微一拱手,就带着王玄机走了。

买到了这些根须,心里自然是高心。

上午重遇这爷孙二人时,如果他们甘愿自降身份,像那些乞丐一样行乞,云苏自然愿意多给些银钱。

至于做烂好人,贸然出手相助,云苏想都没想过。

这老者好歹也是万年灵药,如果像对待乞丐一样给钱,怕是辱没了人家,而且多半是不会要的。

如果要是冒然出手,施法相助,闲得无聊做烂好人更不妥当。

一老一少还没从被人追杀的惶惶不安中缓过劲来,本来就是惊弓之鸟,让他们安静地在渔阳城躲藏休憩,才是正确的。

何况,莫名其妙的,也没必要做烂好人,嫌弃命长了,嫌弃生活太安逸了,四处梗着脖子去招惹麻烦。

……

回到清风筑时,书仙斋的老板居然亲自送货上门,在门口恭候多时了,几大车全是书。

钱货两清,店家走前还留下名讳,姓钱,云苏吩咐他有挑剩下的旧书只管送来,钱老板自然是拍着胸口答应,保证半卖半送,还承诺每个月会送来新进货的书单。

云苏也不急着去处理偏房中的书,这几日算得上三喜临门,运气好的大红大紫,晚上好好吃一顿,接下来几日就不出门了,谨防乐极生悲。

王玄机负责摘菜配菜,洗锅烧火,云苏负责炒菜,不时出声叮嘱两句切法。

第一道菜,春笋烧鸭子。

这道材灵魂,不在于炒法,刀工是第一位的。在云苏看来,炒鸭肉鸡肉兔肉的第一前提,是要尽可能减少碎骨,否则一口下去,咬到碎骨头,再好吃也差了三分。

王玄机剑法成,力量也日渐增长,干起厨活来更是手脚麻利,很快就把这只卖家用谷草烧过毛的鸭子按照要求,肉是肉,骨头是骨头的分好,刀口齐整无比。

蔓菁子油,也叫菜籽油,下锅熟透,鸭肉和姜片,野山花椒一起下锅爆炒,翻炒二十下后,放入一两烧刀子酒。

渔阳城的烧酒,采用的是蒸馏法,价格便宜,喝起来却很辣口,云苏专门买来炒肉材。

鸭肉一定要炒够火候,必须等肉边发黄,否则就会有毛气。

然后放入两瓢开水,大火猛烧一刻多钟,转火慢炖。

一炷香,大约三十分钟后,放入春笋,放盐,少许醋调味,少许白糖提鲜,最后出锅前放入少许老抽收汁,这便算做好了。

另外一道菜是王玄机建议的,春笋炒回锅肉,吃过两次云苏做的回锅肉后,她便念念不忘,最后一个是汤,荠菜汤。

“呜,云大哥,太好吃了。”

王玄机吃的满手是油,俏皮地拿了一根鸭腿递给渔宝宝,后者两手抱着啃,啃了半也就尝个味道,急的直跳。

“哦,味道还不错,春笋春鸭春菜,可惜少了辣椒,没有灵魂的味道。”

云苏不是第一次怀恋辣椒了,可惜大成王朝根本没有这样东西,在书上也没看到过,想吃到辣椒不是一时半会能做到的了。

王玄渔的晚饭是白水鸡蛋和白米鸭肉粥,专门给她买了个可以架在板凳上的竹椅,让她坐在里面吃饭,很方便。

饭毕,王玄机去照顾王玄渔洗澡,早早就睡了,云苏便去整理书房。

新书一共七百二十三本,都是刚印出来不久的,还有一股浓郁的墨香。

云苏虽然爱财,但这墨香味和铜臭味比,觉着还是墨香味更怡人一些。

偏房中原本就有两个立式的大书架,又从库房中翻出来两个,正好四面墙各放了一个。

云苏念动真言,长袖一拂,这些新书就纷纷飞落三个书架,分门别类放好,术法加神识拿来做这种苦活累活太方便不过了,只有最里面的那个书架暂时空着。

让人稍微意外的是,那钱老板居然在书里硬塞了一本画册,正是那一本画工精湛的奇书,这种书自然不能摆上书架的,书好不好暂且不论,倒是白赚了十五两。

剩下的就是屋子中间那一大堆破书了。

“聚!”

云苏伸手虚抓,只见破书里的脏东西便纷纷飞了出来,聚成一大团,法力一动,这些污垢之物就化作齑粉,屈指一弹,便飞出房子,落入城外山野之地中去了。

破书已经变得干干净净了,但依旧是破书,缺张少页,破损严重。

云苏回屋取了一大叠纸,一堆墨锭和水,随手放在身前半空漂浮着,然后心神一动,屋子中间的上千本破书就纷纷漂浮起来。

“现!”

这一次,施法的难度明显就大多了。

和上次在王府藏书楼时的方法类似,云苏先是施法捕捉到了残存在这些破书上的信息,类似于圆光术,

此法修炼艰难,除了要求施法者修为极高,还需要神识强大,能够捕捉到上面其他的读书人残存的一点信息。

相比起王府藏书阁保存完好的旧书,许多前人看书时,思忖度量沉吟自语间留下的痕迹要强得多,这些书遭了水火侵染,又保存不太妥当,施法难度大多了。

所有的旧书上都浮现出无数光字,尤其是其中几十本书,纸张中更是泛出淡淡的金光,一个个龙飞凤舞的文字,逐渐浮现出来。

“去。”

云苏手一指,身前的纸张就碎裂成无数大厚薄不一的纸片,飞入无数破书中,开始缝补起来。

原本一些破裂之处,也慢慢愈合,非常神奇。

一本本原本残破不堪的书,不多时就被补全了,只是还缺了文字。

再一指,水和墨锭便落在砚台上自己磨起来,很快就成了墨汁,随后,无数的墨汁飞入刚刚修补完纸张的破书里,在上面变成一个个文字。

一炷香后,当最后一本书完成修补录字,云苏才舒了一口气,饶是以他的心神强大,也觉得一阵头晕。

伸手一招,十本书就落入了手郑

这些书和其他的书相比,无论是纸张,还有祛除污垢后透露出来的气息,都大有不同,甚至书页上的字,仿佛也灵性无比,显然不是凡品。

“一番忙碌,为的就是你呢。”

随手翻开一页,只见上面写着几个字:《瓦屋仙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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