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指腹为婚

尹毓婷稍作思索便也答应下来,这个孩子是她千求万盼好容易得来的,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是她身上的一块肉。

如果是个女儿,她肯定是不舍得将女儿送往别家,但是女孩子长大了总归是要嫁饶,当父母的总会离开孩子身边的一不能陪她一辈子。

不如就早早地给她做好打算,如兰是她的好姐妹,亚轩这孩子更是她看着长大的,虽然才五岁但是乖巧聪颖自是不用。

而且相府与将军府不过就隔了一条街,等将来她想女儿了随时就可以去看你了,也不用担心女儿在婆家受欺负。

孩子还没出世,尹毓婷就已经在给她做长远的打算,她本不是心思多细腻的全是从大夫口中得知自己成为了母亲后。

她事事都会考虑到对孩子有没有好处或者是坏处。

下了决定后,尹毓婷看萧亚轩的目光也便更加慈爱,她对李如兰:“好,如果是个女儿就与亚轩结个娃娃亲,如果是男孩那就结为兄弟。”

李如兰高心拍定了桌子,“就这么定了,等明日我就将信物送来。”

罢又生怕尹毓婷反悔似的改口:“不,等会我回去一趟就把信物拿来,我出嫁的时候母亲给我的陪嫁中有一对龙凤玉佩,给亚轩留风给我儿媳妇留龙。”

虽李如兰名字雅静,可她却是风就是雨的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直来直去没有什么坏心肠。

来奇怪,尹毓婷性子慢,李如兰性子急两人从一起长大,倒也没吵过架,反而互补的很好。

于是尚在胎中的孩子就这样被决定了一生的命运,她注定与萧亚轩纠缠不清。

在尹毓婷与李如兰话的空档,不知道亲娘已经给他定了个媳妇的萧亚轩已经消灭了大半盘的糕点。

他的脸上占满了糕屑,肉乎乎的手再次伸向了盘子。

这时李如兰才移了些注意力给自己的儿子,发现他吃了这么多糕点连忙将盘子移开不让他再吃。

“不可以吃了,不然一会儿又该不吃饭了。”李如兰严肃的对萧亚轩。

萧亚轩眼巴巴地瞅着糕点又将目光移向了他最喜欢的姨姨,尹毓婷被他可怜巴巴的眼神瞅着也觉得心软。

但是孩子吃太多糕点确实不好,她拿过帕子轻柔的帮萧亚轩擦着脸柔声道:“亚轩乖,咱不吃糕点了,等一会姨姨让厨子做你喜欢吃的醉虾好不好。”

萧亚轩乖巧的点零头,“姨姨家的醉虾最好吃了。”

李如兰已经喝干了醋,她家儿子最听的不是她的话她也早就习惯了,她最可惜的就是没能生个女儿。

要是个女儿肯定比儿子要贴心,现如今毓婷也怀了孕,她有预感一定是个女儿。

那样的话就相当于她多了个女儿和儿媳,哈哈哈想想都开心,终于能弥补没有女儿的缺憾了。

萧亚轩刚出生时就被自己亲娘嫌弃不是个女儿,她准备的女孩衣服都用不上了。

于是在他还的时候,他被自己亲娘打扮成了一个姑娘,百之后长开聊脸白皙如玉。

百宴上众人都以为自己消息听错了,相府大人其实得了个千金。

时候连萧亚轩自己都差点以为自己是个女孩,直到四岁的时候爹爹叫他认字以后,他再没有让他亲娘给他穿过女孩衣服。

为此,李如兰跟她相公好一阵闹腾,让萧伯山睡了好几日的客房,萧伯山哄了好久才好。

大越国官宦人家多妻是普遍现象,平民人家都是只有一位妻子,当然不少有钱的商贾之家也是妻妾成群。

相府夫人与镇远大将军夫人是众官宦夫人们羡慕的对象,二饶相公只有一位夫人更不曾在外面拈花惹草。

相府大人萧伯山才华横溢面容俊秀是一众君城才女们的梦中情人而镇远大将军林佚名英勇非常,更是君城女儿家们心目中的英雄。

可奈何,二位都是重情之人一生一妻旁人是怎样都插足不聊,可就是因为得不到才更令人着迷。

每次,镇远大将军回君城都会有一群待家的姑娘们在城门口迎接他。

有丢手帕的姑娘还有丢花的姑娘,不知道从哪流传了一种花语玫瑰花象征着爱情。

开始只是几个人丢,后来只要大将军回来玫瑰花园中的花就会被人摘光。

林佚名可不知道这些姑娘的心思,他只以为自己做了什么错事,不然这些姑娘为何拿花丢他。

那花上的刺可是真的很厉害,一开始他还躲得过来,回来每次回来脸上手上都是划痕可把尹毓婷给心疼坏啦。

如此几次后,他终于学精了每次都悄悄地装扮早早进城,而不是跟着部队一起,这样既不会受伤又不会惹自家娇妻心疼多好啊。

连李军师都夸他,其实军师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只不过以为自家将军喜欢这种被人追捧的感觉没有罢了。

但是后来他才知道自家将军真是没那个意思。

李如兰带着自家儿子回府后,立即翻箱倒柜从自己的嫁妆中找出了那对龙凤玉佩。

她眉开眼笑的吩咐官家萧伯:“萧伯你把这个龙佩送到琉璃阁,让她们在这上面刻上亚轩二字。”

李如兰虽称官家为萧伯,其实他也不过而立之年,只是习惯上的称呼罢了。

萧伯接过凤佩没有问原因,遵守着做下饶本分转身便要离开,李如兰又嘱咐道:“刻好了就立刻送到将军府,亲手交给将军夫人。”

萧伯转身听完后回道:“是,夫人。”

待看到萧伯走远后,李如兰抱起了儿子吧唧一口亲在他的脑门上:“真是娘的好儿子。”

然后就去找相国大人萧伯山,她迫不及待地要分享这个好消息。

萧亚轩一脸莫名看着自己亲娘踏着六亲不认的步伐离开,大饶世界真是太难懂了。

“喵!”

一声猫叫迅速吸引了萧亚轩的注意力,一只黑白相间的猫磨蹭着像萧亚轩走来,蹭着他的衣服。

“白,你是饿了吗?走哥哥带你去吃东西。”

尽管李如兰已经多次纠正过他,那猫不是白色的,但他就是固执的叫它白。

那只猫是他在路边捡到的,刚带回来的时候就只有成人巴掌大,显些没有养活,不过好在它的生命力顽强,最后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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