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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上山打猎

一个月后。

虎狼山脚,一男一女并排站着。

“大牛,我们真的要上这虎狼山吗?听我爹,山上有虎也有狼,这才被称为虎狼山。那虎可凶了,以前我爹带回来一只,虽是死的,但我连看都不敢看一眼。我们就这样上去,会不会遇到大老虎?”

赵均平静地道:“我内伤已经有所好转,老虎来了,我一棒打死它。”

阿秀担忧地看了眼赵均手上的武器。

那是根木棍,一头绑着一把铁刀。

赵均的精金刀,早在对阵风雷巨人时,就被完全毁去。如今的他,手上只有两把武器。

一把是练习时用的木刀,另一把,就是手中这支前几刚刚组装而成的长矛。

唯有回到原点,赵均才能真正明白,为何以前在安水镇时,仅一把普通的粗铁刀就能掏光他所有的积蓄。

实在是,在这个大部分面积都被魔气污染的土地上,要找一块纯净的矿石,实在太难太难。

光是长矛前赌那柄粗铁刀,就耗费了赵均近半年的时间去打工赚钱。

他打工的方式也很简单,那就是替人劈柴。

虽堂堂血锋士长沦落到替人劈柴的地步着实有些令人唏嘘,但赵均除了用刀,别无他长。

就当是练刀法吧。

“倒是你,无需上山,在这等我就好。”

“不要!人家吃厌了山脚的野菜,好想去半山腰摘些野果,不定还能采些药材回来,大牛你别想甩下我!”

赵均思索片刻。

此时的他,虽然全身实力只恢复了三成,血卫的特质更是难以发挥,但总得来,应该也有普通士级中阶的实力。

应付山上的野兽,绰绰有余。

就算是不心碰到了越界的魔物,赵均自信也能护得阿秀周全。

那便随她吧。

“你要跟去也可,但切记不要走出我的视线。”

阿秀喜上眉梢。

“大牛最好了!”

赵均摇摇头,抬腿向山上走去。

阿秀连忙跟上。

上山有条路,都是村里的猎人踩出来的。

在清秀村,打猎是生存的重要方式之一。

村里原本有一支十人组成的打猎队,但自从阿秀父亲死于一场意外后,就只剩下了九人。

至今无人补充。

因为打猎是个技术活。

不仅要求身强力壮,还要学习很多野外生存技能,经验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因此,就算村里的年轻人想要顶替阿秀父亲成为一名合格的猎人,他们,仍需要时间成长。

阿秀没有问赵均哪来的自信敢上山打猎,在她看来,眼前的大牛既然练刀,那自然是比普通人要强点的。

虽那刀法,她完全看不懂,但并不代表她无法从中看出点名堂。

就比如,看久了,就会产生“大牛的刀法好像很厉害”这种感觉。

自然而然地,就会在心底得出,“大牛也可以上山打猎”这么一个结论。

这不能怪她没见识。

事实上,赵均从十三岁开始练刀,至今已有六年整。

这六年来,他刀不离手,没有一中断过练刀。

哪怕是与魔族大战时,没空练刀,但实战不正是更为上层的练刀?

因此,他的刀法,早已臻至一个境界。

这个境界,或许并不比他的血卫成就来得低。

只不过,在这个能力横行的时代,赵均的用刀赋,似乎并不是很受重视。

但赵均对此丝毫不以为意,仍是每坚持练刀。

除非他昏迷或死,否则刀不会停。

因此,阿秀就算完全不懂刀法,但也能隐隐察觉出,赵均的刀法似乎带有某种魔力。

这也是阿秀没有阻止赵均上山打猎的原因。

信任而已。

就这样,一路走着。

期间阿秀会时不时停下来,分辨路边的一些植物。

赵均也不急,就在那等她。

时间多得是,他们是一亮就上山了,只需在夜幕降临前下山,就不会有太大危险。

直至登上半山腰,阿秀终于喊了停。

她累了。

阿秀这身体素质,已经算好了。

毕竟山里的姑娘,从野惯了,体质自然比很少爬山的人,要好上太多。

但一口气走了三时的山路,阿秀的体力也见底了。

她一边喝水,一边好奇地打量着赵均。

“怎么?”

“大牛你体力真好,走了这么久的山路,连气都不喘一口。”

“平时锻炼得勤。”

“那可不是这样的!村里也有猎人,我爹也是猎人,但我从没听过,有人能一口气爬上这虎狼山的半山腰,还能跟没事人一样话的。大牛,你是真厉害!”

赵均笑了笑,没答话。

他什么人,猎人什么人,两者能放一起比较?

不过这些事无需多,赵均只是想吃点肉,仅此而已。

俩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直至十分钟过后,阿秀才站了起来。

“我好了,走吧……大牛,你在干吗?”

“嘘,听。”

阿秀竖起耳朵。

有一阵虎啸,隐隐约约从更高处传来。

阿秀花容失色。

“大,大牛,那是,老虎?”

赵均脸上笑容浮现。

“应该是了。”

“我们还是别上去了吧,老虎好可怕的。”

“无妨,跟着我便是。”

阿秀还想犹豫一会儿,却看到赵均拔腿就走。

“哎,等等我!”

……

虎狼山接近山顶处。

茂密的丛林中,有一白影闪现。

再往近点看,只见有一吊睛白额大虎,正迈着威严的步伐,巡视着自己的领地。

在更远处的一个山头上,有一行约六人正伏低身子,看着这边的动静。

“王哥,吊睛白额大虎果然名不虚传,当真气派!”

“废话,要不然还需我们这么多人来抓它?”

被称作王哥之人,是清秀村隔壁村落的一名猎人。

姓王,名勇。

王勇是王家村最有名望的猎人,而王家村又是虎狼山这一带最为繁华的村落。

用“繁华”二字来形容一个村落,看似有些过分,实则不然。

实际上,论规模,王家村已经不比一些一点平民镇差了。

缺的,只不过是一名能力者坐镇。

高高在上的能力者,自然不屑于来这穷山僻岭做那土皇帝。对于他们来,哪怕在城镇中当只狗,所能得到的资源,也远超这王家村。

除非,王家村有能力自然晋升为镇。

这所谓的“自然晋升”,指的就是村民中出现一名能力者,且这名能力者自愿呆在村中,直至有人接任。

如此一来,王家村就会被赋予镇建制,成为王家镇,或其他公投出来的新名称。

如今,王家村就面临着这一机遇。

只因该村的头号强者,也正是猎人队的队长,王勇,即将完成由准士到士级的蜕变,成为一名受人景仰的真正能力者。

所以,在晋升之前,王勇决定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来为自己的武者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捕猎虎狼山上的吊睛白额大虎,似乎就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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