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女主播家的大佬26

“争争放心,只要你喜欢,妈咪永远站在你这边!”

“那个男孩子,长得不错。”

甄不争望着甄母脸上十分满意的表情,内心有小点复杂。

emmm。

这是相中了吗?

相中脸了?

可怕!

都不深入了解一下性格吗?

我‘传家宝’这次可是一个妥妥的白切黑。

真正了解了他,我怕您会分分钟接受不了啊。

真的不需要再了解,了解?

我是没办法才这样的。

您是可以再了解了解的啊。

甄不争心中一声叹息。

有点小期待,那边的甄父能给力一些。

好好的为难一下‘传家宝’!

毕竟,太顺利了不好。

不利于日后发展。

可结果,总是那么的让人出乎意料。

离开之前,甄父是一副完全看不上季梵明的样子;甄大哥是非常不屑季梵明的样子;甄玉玉是不太看好季梵明的样子。

可回来后。

三人脸上满满的笑容。

全部对季梵明很满意!

对!

就是很满意!

甄父:“争争啊,梵明这孩子不错,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甄大哥:“争争,眼光不错。”

甄玉玉:“我家妹妹就是会挑对象。”

甄不争:……

你们说的啥?

我怎么听不懂?!

不争:!!!

你们的为难呢?

刁难呢?

厌恶呢?

分分钟改变立场,这样好吗?

叛徒!

心中鄙视完三人,不争抿唇,用着狐疑的目光打量季梵明。

有点好奇,我‘传家宝’是怎么做到的?

就算是传销洗脑,也没有这么迅速有效吧?

季梵明则是一脸温柔的看向她,语气真诚:“这辈子能和争争在一起,是我的福气。”

“争争,是这个世上最好的女孩子。”

没有之一!

精致的少年这话一出口,得到了在场全部人的赞赏!

甄父:这个年轻人看的很清楚呢。

甄大哥:臭小子态度端正,有前途!

甄母:我家争争自然是这世上最好的女孩子。

甄玉玉:不错不错,值得表扬。

甄不争:……

明明是大实话,可被‘传家宝’这么说出来,颇有一种拍马屁的嫌疑呢?

有了好的开始,这次甄家之行,坐实了季梵明未来甄家女婿的位置。

甄家别墅后花园。

“争争,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

“看什么呢?”

夜晚冷风习习,空中飘荡着稀疏的雪花。

亭子中,女孩穿着板式宽松的白色羽绒服,手中捧着一杯热牛奶,安静的坐着,望着没有任何星辰的夜空,时不时的吸溜一口牛奶。

少年持伞而来,一把徐伞在这已是一片白茫茫的后花园中,格外惹眼。

不争从他出现在花园中,视线便被夺取,并一路注视他走近,直到收起红伞,才默默的移开目光。

不争:!!!

我‘传家宝’竟然穿着毛衣就出来了?

生病了咋么办?

我还要照顾?

甄不争前一秒还惬意悠闲的心情,瞬间变得不愉快起来。

亭子中的女孩,重新将目光落回到少年的身上。

只见他上身穿着一件浅蓝色的毛衣,下身一条舒适单薄的休闲裤,随着她脑中猜测来人‘冷不冷’的问题时?一个喷嚏从少年口中打出。

“好,好冷啊。”

幽怨又带着些委屈的嗓音从他的口中发出,接着甄不争就对上了一双水蒙蒙的漂亮眼睛。

“!!!”不争,看我干啥子?

是我让你来的吗?

“争争,冷。”

不争无情脸:我不冷!

我穿的厚实着呢!

“阿嚏!”

一阵冷风吹过,卷起偏偏雪花吹进亭中,少年又是一个喷嚏打出,瘦弱的身子都连带着颤抖了一下。

不争望着眼前可怜兮兮的像是一只毛茸茸的小兔子,不知道是被冻得,还是委屈的红起一双眼睛的少年,心底无奈的一声叹息。

“过来。”

她朝少年招招手。

接着甄不争就像是抱着大型狗狗一样的姿势,从后面将少年搂在了怀里。

亭子外雪花飘扬,亭子内,两人一前一后坐在亭子的长椅上。

“还冷吗?”

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少年白皙的脸颊上,羞红了他一张小脸,也染红了他白皙的耳尖。

“不冷了。”

听到回答,不争点点头。

也亏得是我穿的羽绒服宽松,不然还真的没法将身前的人一并包裹到羽绒服中。

“牛奶给你喝。”

不争目光瞥到那杯已经放成温热的牛奶,伸手端起,塞到面前人儿的手中。

“快喝,不然凉了。”

虽然是保温杯装着,可这天太冷了。

“争争不喝吗?”

季梵明是不太喜欢喝牛奶的,不喜欢那个味道。

“喝了暖和。”

甄不争示意他赶紧喝,被这般注视着的季梵明,小口抿了一口牛奶。

“?”季梵明,牛奶,也没有那么难喝嘛。

“喜欢吗?”

不争望着一口接着一口,小口喝着牛奶的少年,像是小仓鼠,可爱的紧儿。

“喜欢。”

喝了牛奶,浑身都暖洋洋的季梵明,爱上了现如今这种感觉。

很温暖,很温馨,而这一切全部都是因为身旁的女孩子。

“争争,你会永远在我身边吗?”

人就是这样,得到的越多,就会变得越发贪心起来。

此时的季梵明已经离不开甄不争了,离开了会死,真的会死。

或者说,如果身旁没有了甄不争,他宁愿死去,更加合适。

所以,他怕极了甄不争会离开。

会去到一个,他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

“会!”

我这一世,会待在你的身边!

不争说的郑重,严肃,望向他的眸子,满是认真之色。

“争争,我会很听话的,所以不要离开我,一定不要离开我!”

季梵明转过身,紧紧的抱着身后搂着他的女孩子。

争争,我好爱你,好爱好爱。

如果问曾经的季梵明,有一天他遇到那个愿意让他献出一切的女孩子,他会怎么办?

他一定会说:不可能!

他不会遇到那么一个人,一定不会。

因为他觉得这世上,不会有那么一个人存在。

让他甘愿付出一切?

笑话!

他可是一个十分理智的人。

可当争争真的出现的时候,他才发现,理智什么,全特么是狗屁!

一切皆可抛,唯独争争不能抛弃!

“哎呦,干什么,干什么呢?!”

辣眼睛!

忧伤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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