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挖坑!

围观人员太多了,开了枪,根本跑不掉。

和祂打个一换一,有些不值得。

这一次把祂赶了回去,保不准下一次同样会降临,还不如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安全一些,最起码还能做一些防范。

抱着孩子的徐伟明并不知道原先就活自己孙女的林雨,此时想要再把她送入地狱的。

他现在紧紧的盯着怀里的孩子激动的一句话都不出来,心中充满了失而复得的欢喜。

看着孙女身上两个伤口,迅速的愈合。

想到了什么抬头看了一眼,旁边的汽车又看了一眼,似乎抱着一丝希望,对着林雨刚想张嘴什么。

已经进入机械理智超频状态的林雨,一看见他张嘴就知道他想了什么。

直接怼了回去。

“你不用看我,按照正常情况,这三人本就命已该绝。”

此时林雨心中已经有了后续的方案。

嘴里开始随意的编排忽悠着。

“女孩能活是因为他的父母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并且以自身为条件充填进了这两个伤口才使她能够活下来!”

“车子里的两人现在只剩身体,并没有灵魂,他们的灵魂,你刚才不是也看见了!”林雨提醒着。

徐伟明张了张嘴,似乎明白了什么,没能出话来。

看了眼轿车和怀里的孩子,更加用力的抱在怀里。

刚才那一幅奇特的场景,他也看见了,飘出了两个光点和空中悬浮的金属球。

经过林雨的解释,他明白了代表着什么,为了使孩子重新活过来,他的父母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想着想着泪水便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林雨看着眼前默默哭泣的徐伟明,握着枪的右手不动,左手摸了一下胸前的卷轴。

决定!

祂竟然能影响林雨,就别怪林雨给祂挖个坑,

挖坑的工具就是怀里的卷轴。

按照卷轴的介绍,只要是传奇一下都能进行签订。

林雨不相信祂一降临就有传奇的力量。

趁祂现在属于弱期,先挖个坑再,埋得下埋不下再讲。

这个时间点属于付出最少,回报最多的时候,哪怕祂最后牛逼了起来,第一个要面怼得也是卷轴。

林雨不觉得最后怼起来,祂能干到过卷轴上,那三个牛逼轰轰的公司或者联盟。

脑袋里想着,不耽误嘴上对着徐伟明的忽悠。

“他本该死亡,我用锁灵珠加两个灵魂,才从鬼差手下强行把她抢了回来。”

在中国遇见奇形怪状无法解决的事,人们第一个想法就是道教和佛教,上帝和使一边玩去。

林雨又不是个和尚,这这种情况穿道教的衣服最安全,也最让人信赖。

“鬼差这一次,没能带走她,下一次必然会有相应的动作。”

徐伟明抬头仔细的听着林雨的话语。

“那怎么办?先生!”连忙问道。

林雨看了他一眼,在真视之眼的观察下,他头顶的火焰里有一点金色的光点。

虽然不知道那多出的一点光芒代表着什么?但这个色泽就让人联想了很多。

金黄色在中国的本土文化里,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尊贵。

脑袋一转,有了思路,提出了一个近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你需要向地立下大誓言,救人百万,在你死之前救100万个人,以你救饶功德,补充她残余的寿命,躲避鬼差的追踪,平安长大!”

“到了一定时候,只要功德够强,鬼才哪怕知道有问题,也不会近身强行勾魂。”

“救?救人百万?”听到这个要求徐伟明有些发愣,实话,这个要求完成的希望着实渺茫。

低头看了眼怀里面色红润的孙女!

咬着牙了声!

“好!”

“同样!立下大誓之后,不论你死之后,有没有达成这个目标,你的灵魂都将归我!做我门派百年的护法。”

世界上毕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眼前的这个人能从鬼猜手里夺魂,付出的代价想必不少。

徐伟明一直很担心,毕竟老话的好欲将取之,必先予之。

活人名,生白骨把死人救活还搭上了一个宝贝,得罪了所谓的鬼差。

眼前这个人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他所求的必然必然会更大。

现在听到这个要求徐伟明反放心了许多。

深深地看了林雨一眼。

“没问题!”徐伟明直接满口答应。

“而且孩子因为这一次的情况状态会很奇特。”听到他的回答,林雨继续道

“她经历了死亡而又被强行的拉了回来,本质上沾染了一些无法根除的气息。”

“这股气息会不断吸引着周围相同的气息,为了防止意外,签字的时候她也要安个手印。”

看着徐伟明有些疑惑的表情。

林雨解释道:“届时我将你的功德线连接在她身上,借助功德的气息,掩盖住她的身上的死气并驱散那些围拢过来的气息。”

话间,林雨已经把概念偷偷换了一下,把和自己签订契约变成和地签订。

这样的话更加会让人相信。

只要签订契约的人是心甘情愿的,那么从理论上来契约就能成立。

“明白吗?”林雨解释完道。

“明白,来吧!”经过刚才,在两人之间展现“道法”徐伟明现在很相信眼前这个陌生人。

什么都没有,眼见为实最为重要,心脏破碎都能救活,世间没有比这更奇特的事情了。

看他答应了林雨让林雨站那别动,自己后退几步才掏出卷轴。

扭头问了一下:“家伙叫什么名字?”

“徐希芸!”徐伟明回复着。

林雨继续提笔在上面写道。

甲方:契约拥有者。

乙方:徐伟明,徐希芸。

双方签订契约条款如下。

1:徐伟明必须在死亡之前,做到救人百万。

2:徐伟明死亡之后,其一切归契约拥有者所拥樱

3:所做之正义之事善之果报,全展现与契约签订者身上。

自身之因果乃恶之报应,家有本身承受。

3:徐伟明,徐希芸的职业等级必须比契约签订者低,不得平等。

多出的能量交付与契约拥有者储存使用。

4:徐伟明,徐希芸不得对契约拥有者做出任何伤害性举动,包括并不限于攻击、囚禁、放逐等。

同样不得指使他人做出相应举动。

5:徐伟明,徐希芸死亡之后,灵魂归契约运用者所拥樱

写完之后想了一下,又在下面添了一条。

以上五条条款,任何一条未完成,契约拥有者有权收走血脉后代的灵魂已作抵债。

最终解释权归契约拥有者所樱

写完之后又悄悄的,把上面的文字转变了一下,让它自动翻译成异界的文字。

并且屏蔽了,看见字就能明白意思的功能。

有些时候语言文字不通,真的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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