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管理条例

范汪虽然高傲,真要认可一件事,做起来也是很用心的。不过数日功夫,他就开始召集书院的老师们一起编纂书院的教材。为了使教材更加权威,他还写信给不少精于儒学的名士,邀请他们来为儒家的经典做注。刘牢之相信,在这些学者相互交流激辩的过程中,一定能相互提高,也可以为学院提供更好的学术氛围。

刘牢之自然是没有能力去编纂教材的,他除了吩咐校监焦暖好好为编纂教材的先生们做好后勤保障,还开始完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针对学子入学和毕业的。

以往南山书院的大门是对所有人敞开的,不管是谁,只要有一定的学识基础,都可以入书院学习;学生如果想要离开,书院也不会挽留。顶多是有些学子学业优秀,为老师青睐,引为“入墙弟子”而已。这样一来,学校固然可以营造出自由的学术气氛,但是管理起来也很是麻烦。

刘牢之建立南山书院,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让刘家子弟学校毕业的优秀学生,有一个学习深造之处。前几年,刘家的子弟学校没有什么毕业生,可以由着范汪等饶性子,在这里按照时下的惯例教学。现在刘家在各处开办的学校,每年都可以提供不少优秀的毕业生,自然不再需要吸引外来的读书人来装门面。那些慕名而来的读书人,看中的往往是范汪这个山长的名气,对于为他们提供学习环境的书院,很少有人心存感激,所以刘牢之决定改变这个现状。

于是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南山书院便经由校监陆续颁布了《学籍管理办法》,《考试管理条例》,《学生管理条例》等等一系列加强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按照《学籍管理办法》,书院要求所有在读学生必须全部登记学籍。每门课程都有一定数量的“学分”,课程结束之后,老师会组织考试,对学生进行考核。只有考核合格的学生才可以获得该门考试的学分。书院的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正规的就读时间是四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两年。六年内不能毕业的学生,开除学籍。

南山书院每年分春秋两次招生,每次招收的名额为八十人。除了由书院正式招收的学生,书院里的老师每年可以接纳二十名游学的学子。这些外来的学子,需要有书院认可的人推荐,也要有书院的老师同意接收,相当于“保送生”。

按照《考试管理条例》,每门课程的考试,由任课教师组织考试。学校的招生、毕业考试,则是由书院组织人手命题。每次考试,按照成绩排名,都必须有一定比例的优秀和不合格者,用来鞭策学生努力学习。不管是什么形式的考试,考试的范围都是明确的,而南山书院限定的入学考试范围,就是刘家子弟学校里的教材……

按照《学生管理条例》,每个月有澳休息时间,在休息的时间里,老师可以根据兴趣开坛讲课。学生不可以缺席所选的课程,缺席时间超过二成,则本次的课程平时分为零。除此之外,条例还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一些行为做出了规定,比方,不允许喝酒和打架。这些规定让书院里这些散漫的学生,顿时满腹牢骚,甚至有些人干脆就离开了学校。

“不服管教的人,再有才书院也不推崇,要走就趁早正好腾出地方来招纳新生。”刘牢之对这些饶行为嗤之以鼻。

南山书院的学生毕业后,成绩优秀者可以申请成为学校的助教,也可以在学校的出版社里修书,或者到刘家的子弟学校任教。这些人可以保留学籍,随时出入书院。在这三个地方做事满三年后,便有资格由书院或者刘家推荐入仕。这几年通过刘家出誓寒门子弟着实不少,这样的条件对于像何穆、高素这样的官宦子弟或许没有什么吸引力,但是对出仕无门的底层读书人,却是非常诱惑的。那些没有出仕门路的寒门读书人,纷纷跑到南山书院里读书,有些学识比较高的人,则直接被安排到了学校的出版社里修书。

书院的这些规章制度的实行,对那些潜心读书的人没什么影响,像虞真的丈夫徐邈,现在留校做了助教,除了协助老师范汪整理儒家经典,以及在书院的出版社修书之外,他也开始开坛授课,在南山书院里,已经有名气。

不过像何穆这等官宦子弟,出仕不愁,也并非潜心向学的人,对刘牢之如此收紧学校的管理,便不太满意,私下里找过刘牢之好几次,向他多次抱怨。按照刘牢之对在校学生的审查,像何穆这样的人,在书院呆的时间已经不短,被刘牢之划为了“毕业班”,也就是一年之内准许毕业。何穆来书院本来就是为了迎合潮流,结交些朋友,这样一来倒成了很快就要被书院撵走的人了。

“阿舅不要烦恼!从书院里毕业出来之后,可以到书院的出版社里面修书,在那里一样可以增进学问,还可以继续到书院里面听老师们讲课。他日阿舅所修的书发行于下,阿灸大名也就被下读书人所熟知了!”刘牢之只好如此劝解着。这些规矩又不是针对何穆定的,刘牢之自然也不会把他排除在规矩之外。

此时私人修书或者为书做注蔚然成风,范汪之子范宁因为父亲的缘故不为桓温所容,无法正常出仕,干脆在南山书院的出版社里做了“编辑”,带着一帮年轻人修书。范宁和父亲范汪一样推崇儒学,反对魏晋以来占主流的玄学。范宁对春秋深有研究,认为春秋三传各有所短,“左氏艳而富,其失也巫;谷梁婉而清,其失也短;公羊辩而裁,其失也俗。”听他这段时间正在为《春秋谷梁传》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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