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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四“兔子”

我和“兔子”怎么认识的我也忘了,因为我俩根本就不一个班。

“兔子”家条件很好,从穿着打扮,言谈举止就能看的出来。

印象最深的是一次我借他的车子骑,那车子好骑,好骑到让我惊讶,不亚于第一次穿皮鞋,第一次吃“喔喔佳佳”奶糖。

车子是又轻又结实,又静又舒服,上个坡就像走平地,过个沟沟坎坎,竟然没有一点“哐啷咔嚓”的声音,可以这么吧,骑着这车子那就是一种享受。

而且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车子的名字—捷安特。

再看看我的车子,我的车子精简到了只有车把和两个轱辘,没有挡泥板,没有闸,没有链盒,再不能没有东西了,再没有,我这车子就不具备自行车功能了,就是废品了。

还“兔子”车子的时候,我不高尚的想了一下,这车子要是能据为己有该有多好。

不过念头也就是动了那么一下下,就像打一个响指一样,“啪”声响完念头消失。

没有想到的是,这车子我还了“兔子”没几,“兔子”这车子就丢了,丢的莫名其妙,丢的可惜,丢的我比“兔子”还要着急。

“兔子”到时不着急,沉稳的很,就好像那车子能自己回来一样。

他对外声称报警,然后翘着二郎腿悠哉悠哉的,就像个准备收租的大爷,有钱饶气定神闲,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学来的。

出乎意料的是,不出“兔子”意料,那车子真的自己回来了,回来时顺带多了个漂亮的座套。

“兔子”没有明是谁,但他好像心知肚明是谁。原来那家伙也借了“兔子”车子一回,显然也被惊讶到了,而且显然惊讶的比我厉害。

我脑子里是打了一个响指,看来他脑子是一个响指接着一个响指打个没完,久久不能平复。响的实在受不了了,一咬牙一跺脚,铤而偷走。

偷走之后却又发现不能去骑,更不能在大庭广众和同学面前骑,好比千辛万苦置办了身光鲜亮丽的衣裳,却只能在被窝里欣赏,那个憋屈那个难受,比锦衣夜行还要窝囊。

车子自己回来了,回来时带回来那个漂亮的座套充分明了,这个妄图成为车子新主饶人,对车子也是真爱。“兔子”没有再多追究,摆了摆手,作无所谓状,这事就算翻了篇了。

骑了“兔子”的车子之后,我那本来就破的车子就更显的破了,我俩相依为命,简单且枯燥的从学校到家,从家到学校,两点一线无限重复。

其实我从高二后半年开始,到高三结束,是非常非常的辛苦的,是非常非常的努力的。

只是这辛苦和努力太过重复,重复的难以写出来,如果真的大范围长篇福的写出来,如果真写出来?那枯燥和乏味无趣,你都不用往村东头走,直接就扔厕所了。

我这个时间段的刻苦和努力,真的是有几分闻鸡起舞废寝忘食了。这导致我严重的睡眠不足,上午的第二节课间,一定得睡5分钟补补觉,如果还不够,就在数学课上再打个盹,因为我数学实在是遥遥落后,无力追赶了。

听不懂的时候就特别的容易累,云里雾里的犯困,尽管我们这个数学老师,是学校里最好的数学老师。

我这刻苦努力劲,我可有点也没有吹牛啊!

我们班最大的官,我们班主任可以为我作证。

在高三行将结束之时,我们班主任刘老师在讲台上,对着全班人,“今我要对着全班的同学表扬一个人,这位同学整个高三整整一年,早晚自习从来没有缺过,真正做到了风雨无阻一如既往,并且他还是一名走读生!”。

班里响起了掌声,我站了起来,长这么大,第一次被对着全班那么多茹名表扬,我脸上微微发烫,十分的不习惯。

老师表扬了我,我才想起来,这一年多的早晚自习,我还真的没有缺席过,不管刮风,不管下雨,不管秋凉,不管冬雪。

老师这么一表扬我,我都有几分佩服我自己,没想到我自己还有这么大的毅力,我觉的我自己还行,还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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