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小鬼当家》的背后,是成年人的无奈

《鬼当家》背后的故事,其实非常简单。

八四年,约翰-休斯执导的处女作《十六支蜡烛》以六百五十万的制片成本,斩获了两千三百万的北美票房,这一成绩,令他在美式青春片领域崭露头角,也给他本人带来了极强的信心,于是乎,他便再接再厉,拿出了八二年就已经写好的剧本《早餐俱乐部》,找到了环球,希望对方能够投资。

有一个盈利项目在前,环球当然不会拒绝,但可惜的是,在审核过剧本之后,环球觉得这个项目太过简单,场景过少,于是,就给了一百万的制片预算。

一百万的预算在当时的好莱坞能干什么?

八零年的好莱坞就已经有两千万的片酬了!

别请那些超A了,就连B-list都请不来!即便是个C,也要占据不少制片成本!

但——

约翰-休斯心中的主角人选,却是尼古拉斯-凯奇。

六四年出生的凯奇,当时刚满二十岁,只出演过六部电影,更多的时候是给别人做配。

按照好莱坞的薪酬原则,约翰-休斯完全请得起凯奇,可凯奇,却看不上约翰-休斯。

理由很简单,他参演的六个项目中,有两部是他叔叔弗朗西斯-科波拉亲自执导的,其他的项目不是有大咖护航就是给足了钱,身为科波拉的侄子,就算他不用叔叔的关系,也能接到一堆本子,在这种情况下,你一个刚刚冒头的约翰-休斯算个屁啊!

于是,凯奇便回绝了约翰-休斯。

他回绝的方式,非常简单。

报出价片酬,体现自己的咖位,让约翰-休斯望而却步。

这一行为,令本就对预算不满的约翰-休斯极其恼火,但他没办法。

去找人家理论吗?

不现实。

为什么?

因为当时的环球,在全力支持一部电影——

泽米基斯和斯皮尔伯格的《回到未来》。

约翰-休斯若是和凯奇硬刚,科波拉那边或许还被蒙在鼓里时,人家环球,就把他踢出局了!

毕竟,这只是一个百万投资的项目。

和斯皮尔伯格相比,约翰-休斯算个屁啊!

为什么由扯到斯皮尔伯格身上来了?

还不是因为弗朗西斯-科波拉、马丁-斯科塞斯、乔治-卢卡斯、史蒂文-斯皮尔伯格这四位,是抱团玩游戏的吗?

这些犹太帮的家伙约翰-休斯一个都得罪不起,就算有火,也得憋着。

所以,即便后来《早餐俱乐部》爆红,约翰-休斯也没有隔空喊话的意思,他知道自己这条胳膊,拧不过犹太帮那条大腿,不仅如此,他还主动跑了,从环球跑到了派拉蒙,把《春不是读书》交给了派拉蒙制作发校

而随着事情的过去,约翰-休斯便再也没有和犹太帮有所交集。

他拍自己想拍的电影,成绩也是好一部坏一部。

直到八九年,华纳把《鬼当家》毙掉之后,犹太帮,便再次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之郑

和《回到未来》的导演罗伯特-泽米吉斯所的一样,约翰-休斯根本就不在意自己是否被架空了,更不在意克里斯-哥伦布是否越过自己这个制片人,定下了两名主演,他甚至非常高兴,自己的项目能够继续运转,他真正在意的,是项目立项之后,哥伦布这个犹太帮的人,想要把主角也给敲定。

若是任由哥伦布敲定主角,那他可是第二次栽在了犹太帮的手上。

上一次被凯奇落了面子,这一回剧组又要被犹太帮完全接管?

约翰-休斯,有些不甘心。

但不甘心又有什么用呢?

就算他是制片人,他也没法正面的冲哥伦布吼出,“你给老子滚!”

因为他明白,若是踢走了哥伦布,那就意味着福克斯可能撤资。

福克斯一旦撤资,那他这项目就彻底完了。

被大凯子华纳和捡漏王福克斯放弃的项目,又有几家公司,愿意投资?

而且,他心里也清楚,哥伦布另寻新饶做法没有问题,因为他朋友的儿子麦考利,就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成名对于这个孩子而言,才是最大的痛苦,麦考利越能赚钱,他的老爹就越会心狠手辣的将其吸干……

一边,是自己的颜面,另一边,是将朋友的儿子推入深渊。

约翰-休斯不知道该怎么选,所以他便把一切,交给了上帝。

身为制片人,他同意了哥伦布的海选要求,如果在海选中,能让他遇到一位一眼相中的男孩,那麦考利,就会被直接淘汰,但如果没有发现,那麦考利,便是主演。

哥伦布对此也没有任何异议,他是一名新燃演,只是凭剧本打入犹太帮的,他也想凭自己的能力干出一番事业,而不是时时刻刻被外界点评为:没有斯皮尔伯格,他就成不了事。

在这种情况下,罗兰参与试镜时,才会发现,约翰-休斯根本就没有抵制犹太帮的意思,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没有被约翰-休斯一眼相中的他,才会无法获得真正的试镜机会。

窝在自家的沙发上,罗兰盯着煞白的花板,思绪,已经飘至外。

这种九曲十八弯的故事,就算是打死他,他也想不到啊!

那种被人打脸,只能憋闷忍受,多年以后依旧不甘的心情,罗兰能够理解。

这是成年饶憋屈。

这是遭受了社会毒打的妥协。

“这真的是现实比还要精彩……”

“如果约翰-休斯是主角,那这么写的作者,怕是已经饿死了。”

“难怪约翰-休斯在《鬼当家》之后,只拍过一部电影。”

“是觉得心累了吧?老老实实当个编剧,吃版权的授权费和分红利润,或许是这个圈中,最为稳当的营生方式了。”

“唉……”

长叹一声,苦笑摇头。

此刻的罗兰,感慨颇多。

若是没有时间循环,那他会怎么样?

拿不到《鬼当家》这个项目,然后奋发图强,企图将《从入门到入土》给啃个干净?

得了吧——

约翰-休斯的经历让罗兰明白了一个道理。

白手起家或许真的存在,但阶级碾压,会更加凶猛。

只要他投身互联网的风口,就真的能和雷布斯所的一样,就算是一头猪,也能被吹起来?

别开玩笑了。

成年人,没有一个是容易的。

“感谢时间循环。”

“谢谢你让我听到了这个故事。”

“我会好好拍电影的,一定……”

如果,在得到时间循环后,罗兰想干的事情,有很多。

他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一个跟斗就能翻至十万八千里。

但等他得知了约翰-休斯的无奈后,他却对触手可得的《鬼当家》,越发珍惜了起来。

爆红的机会,不是他等来的。

如果死磕试镜,那他又怎么会从泽米基斯导演那儿,探听到有关约翰-休斯的一切?

虽然在大卫的道下,他的心态已经改变,他觉得学习也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他甚至可以决定自己学习到的技能到底该怎么用,但究其根本,不还是先充实自己,在谈未来吗?

等他的能力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关系,才会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至少,在这个地界上,这句话,是行得通的。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