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 小道消息

李锦炎想都没想就冲过去挡在墨轩身前,一道寒光闪过,李锦炎的长剑隔开对方的兵器,却不料从对方的袖口中飞出暗器,正中他的胳膊。李锦炎瞬间感觉胳膊一麻,立马瘫倒在地上,动弹不得。

“有毒!”

墨轩冷冷地看着来人,长剑一挥刺了过去,对方虚晃一招并不恋战,随手丢出两个烟雾弹,借着烟雾跑了。

此刻李锦炎已然昏倒在地,不省人事······

“挖地三尺也要将此人找到,给我碎尸万段!”

墨轩声音清冷,来人的武功路数很是陌生,根本看不出他使得什么招数,究竟是谁如此大胆?

“殿下,阿锦伤势严重,怎么办?”

“赶快送他屋里去,派人去请请太医来!”

虽说李锦炎是他救回来的,可他自己都没想到李锦炎竟会舍命相救,如此看来,他是真的失忆了。

深夜的都城平静被马蹄声打破,官兵们挨家挨户查找可疑之人,鸡鸣狗叫之声不绝于耳。夏思涵已然没了睡意,站在窗前若有所思。

杨青泽来到她的房门口回道:“事情已办妥。”

夏思涵闻言心中的一块大石头放下来,转身来到门口看着杨青泽,“锦炎那边就拜托你了,另外,墨轩的皇子府中能否安插眼线进去?”

“此计或许可行!今晚我们闹的这么大,惊动了整个都城。明日墨轩封王,北辰墨染势必会趁机给他安排不少人手,那时候我们再耍点手段,安排个人进去不是什么难事。”

夏思涵点头,心想这杨青泽倒是有点小聪明,关键时刻也是有用之人。

“你早些歇息,后面还有不少事要麻烦你。”

杨青泽十分诧异她对自己的态度,不过想到都是为了李锦炎,也不想去深究了,可毒药一事杨青泽鼓足勇气问道:“我体内的毒,现在可以给我解药了吗?”

夏思涵闻言莞尔一笑,“你不是已经解了吗?有时候装的太过也是很辛苦的吧?”

杨青泽脸色一窒,随即哈哈傻笑。

“你是几时发现的?”

“昨日本该是你毒发之日,我还特意叫小九备好了解药,谁曾想你静一点事也没有,我便大概猜到了。”

夏思涵的话让他恍然大悟,原来是他故作聪明了。

“好了,我先下去歇息,等我起来,你让小九给我做碗面吧,其实她做面挺好吃的。”

杨青泽的脸上闪过一丝可疑的红晕,不等夏思涵说话他就走了。

“小九做的面条?”

这是何时的事,她怎么不知道?夏思涵蹙眉,看了一眼隔壁的房间,小九刚好从里面出来。天还未亮,她是起来练功的,此时见到夏思涵站在门口,小九很是惊讶。

“东家,外头好像出事了,你知道是什么情况吗?”

“没什么事,小九,你进来,我有话同你说。”

夏思涵将她喊进去,将所有的事都一一告知,小九惊讶。

“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这太奇怪了,难道是我功力退步了?”

夏思涵也不知什么原因,不过直觉告诉她此事应该与杨青泽有关,于是让她过两个时辰去找杨青泽,至于面条的是,还是得小九自己选择。

小九离开后夏思涵一个人待在店里,空间里的瓜果蔬菜她抽空摘了些出来,小店今日开业,自然有很多客人,也能打听到各种小道消息。

待到日上三竿,客人渐渐旳开始多起来,杨青泽到底没能吃到小九做的面,反而被她一顿狠揍。这家伙居然在她的屋子里点了安神香,难怪李锦炎两次前来来她都不知道。

夏思涵看着嘴角边红肿的杨青泽连连摇头,不怪他被打,若是有人那时候来杀她,只怕她已经成了人家的刀下冤魂了。杨青泽心里委屈的紧,若不是为了某人,他才不会受这份罪呢!

店中人头攒动,小二在人群中穿梭忙得不亦乐乎。

这里的厨子和小二都是夏思涵从街边的乞丐中救回来的,忠心自然是忠心的,只是有些事她并不想让他们知道太多,是以这俩个人都不在店中住,不过工钱在这都城中算高的。

“听说了吗?昨晚五皇子墨轩府邸中来了刺客,死了三十多个侍卫,还重伤了一个,圣上大怒,将府中负责的侍卫都给杀了!”

“听说墨轩皇子今日封王,特意请了宫中禁卫入府当侍卫,圣上还开恩让他留在都城,墨轩皇子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依我看,这根本就是墨轩皇子自己的苦肉计,若去了封地,只怕今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的机会了。”

“我看根本就是皇城中的争斗,若不是先皇突然暴毙,这皇位还不知道是谁的呢!”

众说纷纭,夏思涵靠在柜台后头听着,嘴角边一抹淡淡的微笑,心中却为李锦炎担心不已,也不知他的毒解了没。

此事事关李锦炎的生死,即使让他中毒夏思涵也不希望让他进宫,夏思涵猜想今日宫中势必有一番争斗。

果然,从墨轩进去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成了众人的焦点。按照平王的意思,墨轩被封为宣王,本该去封地宣州。只因昨夜事发突然,北辰墨染御赐的侍卫无一幸免,就连墨轩身边的护卫都身中剧毒至今未醒,逼得北辰墨染只能将他留在都城。不然又会有人说他心胸狭隘,容不下兄弟。

天知道他有多恨这个弟弟,如今坊间都在谣传是他下的毒手,北辰墨染自然不会主动给自己找麻烦。如今已然换上了王爷朝服的墨轩坐在下面,不时接到周遭的示好,他的心跟明镜一样,今日宫宴上,自己可能还会有麻烦。

墨轩环顾一周,目光锁定在对面女子的身上。

落落今日打扮的甚是好看,火红的狐皮袄子,腰身系一条雪白的腰带,脚上一双黑色鹿皮靴。虽然这在楚国是最常见的装束,可那狐皮通身见不到一点杂色。楚国终日天寒地冻,这种天气能猎到火狐本就十分不,更何况火狐的皮毛可用的才多少,这一身只怕要七八只火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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