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及至入夜, 主楼内灯火通明, 空气中满是浓郁的肉香、菌菇的鲜香、蔬果的清香和油脂的焦香气。

因为人数多, 众人将两张餐桌拼成了一长条,最中间摆放着好几层锡纸,“让让让小心别烫着啊!”熊满山和陶源合力将一整只滋滋冒油的烤全羊从院子里搬进来放在锡纸上:“嚯, 瞧瞧这油,都滴下来了,待会儿用来蘸馒头或者拌饭,贼他么香我跟你说……”

陶源将钢钎从羊身上抽出来,早就准备好的刘方舟立刻拿着刀开始片羊肉, 趁沈寻不注意, 割了一块递给童童, 又往自己嘴里塞了一片:“嘶烫烫烫烫烫…哇香香香香香……”

等到片好的羊肉在餐盘里堆成小山, 沈十安端着最后一道菜从厨房里走出来:“人都齐了?”

“齐了齐了,队长快来坐(花你坐我旁边儿……”众人围坐成一圈, 同时举起手中的杯子:“庆祝队长顺利归来!”

“庆祝钟翰终于落到了咱们手里!”

“也欢迎花花正式加入我们利刃大家庭!”

“干杯!”

“干杯!”

“嘶……”云飞扬一口气闷掉一整杯高度白酒,辣得直吐舌头,被万锋将酒杯换成了西瓜汁:“喝这个。”

“喝啥果汁啊, 那不是跟童童一样么……”云飞扬小声嘀咕, 捏着酒杯不想撒手, 没过几秒,到底还是在万锋的注视中将西瓜汁接了过来。

“花花你别光看, ”刘方舟用烤肉夹给叶生花夹了满满一碗烤羊肉:“赶紧吃, 这肉可香了, 就得趁热吃,大家都是自己人,千万别客气啊。”

叶生花倒不是客气。从s省南下那一路上他和众人一起生活过小半个月,也算见识过他们顿顿有肉的高标准伙食,当时就已经够震撼了,没想到就那还只能算是行程紧凑的“旅行餐”,等到此时安定下来,才算真正见识到什么叫作末世后的“豪奢”。

他盯着满桌子的肉,一时间觉得自己就像是古装剧里小门效没见过世面的小丫鬟。

熊满山一把揽住“小丫鬟”的肩膀:“怎么样?比普通羊肉好吃吧?这黑山羊就是又香又嫩,油脂贼拉丰富,一点也不柴!”说着从羊架上给他拽了一大根肉骨头:“来来来,再尝尝这个羊小排,山羊身上就这旮沓最香最嫩,而且肉还多。别客气,敞开肚子使劲吃,外头还烤着一只呢!队长你也尝——”

熊满山一扭头,发现沈十安的碗碟里已经堆得满满当当,全是沈寻给布置的。

得,根本用不着他操心。

“大家别光吃羊肉,也多喝点汤,汤里加了菌菇,特别鲜特别美。”

汤是用猪骨、猪肚、鸡肉配合许歌下午才摘的野生菌一起炖出来的,炖到骨酥肉烂汤色浓白,拳头大的猴头菇和裙状竹荪吸满了汤汁,一口咬下去鲜香四溢,差点连舌头都能跟着一起吃了,味道竟比肉类更胜一筹。

喝完汤再吃一□□炒羊肉,羊肉的香、洋葱的甜、青椒的辣、佐以孜然胡椒调味,各种滋味在油脂的包裹下融合到一起,同时在味蕾上爆开,刘方舟刚吃一口就已经惦记着待会儿要就三碗米饭。

米是才收割脱谷的新米,种子是沈十安用灵泉水浇灌出来的,还没煮熟就已经能闻见一股浓郁的米香气。等到煮熟了打开锅盖,饭香扑面而来,饭勺轻轻一划,颗颗饱满粒粒分明的米粒就沿着划出来的痕迹翻了个个儿。半透明的米粒泛出一层极浅的淡青色,盛上满满一碗,再扣上两大勺红烧肉,酱红色的汤汁和碧莹莹的米粒融合到一起,拌匀了吃上一大口,又香又有嚼劲。

第一次品尝新米的云飞扬等人赞不绝口:“好吃!太好吃了!甩那什么茉莉香米泰国香米八百条街!吃了这个米,其他米谁还能吃得惯啊。”

“要不咱们以后就只吃这个,反正不是有收割机了吗,明天再去开垦几亩荒地,赶在冬天之前使劲种,争取将队长空间里的草场填满他个十七八座,南哥你觉得怎么样?”

“没问题。”

“哎呀我再去煮两锅吧,今晚的饭肯定不够……”

好的饭碰上好的下饭菜,瞬间就能激发无穷食欲。沈十安的红烧肉依然位居最受欢迎下饭菜榜首,不管是肉还是汤汁配饭都是一绝,同时爆炒羊肉也成为下饭新宠,而除了这两道以外,还有一道菜竟颇有些后来者居上的意思——爆炒鸡枞菌。

这道菜也是沈十安做的,步骤非常简单,猪油化开烧热,放进肉丝和小米辣爆香,再将下午才摘的鸡枞菌和金针菇一起扔进去大火翻炒,最后再放点耗油和盐就能出锅完事。

因为看起来不起眼,一开始也没人注意,直到叶生花在许歌的推荐下尝了一口,瞬间睁大眼睛:“……卧槽?”

菌是山川之灵,本身就带有一股极为独特的清香,而鸡枞菌又是个中翘楚,肥嫩鲜美的菌菇浸满了油脂和肉丝的香气,又有小米辣激发味觉刺激,只要一筷子就能干掉半碗饭,满满当当的一大盘不到两分钟就被扫荡一空,就连盘子里剩的那点汤底也没放过,被熊满山抢过去盖了三大勺米饭。

总共十五名成员有南有北,因此有人吃饭也有人吃馒头。馒头也是现蒸的,巴掌大一个,又白又软,从侧面划开一道口子,往里面塞进去几片烤羊肉,一筷子鸡枞菌,一点咸榨菜,最后再淋上一勺从烤全羊上渗出来的油脂,那滋味,绝了,就连不怎么爱吃面食的沈寻也一口气吃了三个。

除了肉多,各种清炒凉拌时蔬也不少,都是从小菜园里现摘的,和米饭一样都是用灵泉水培育出来的种子,半尺长的黄瓜水灵可爱又甜又脆,削掉皮切成端,拍几颗蒜子,倒一点香醋,最后再淋几滴香油,又爽口又解腻。

叶生花吃到一半眼眶竟然有些湿润:原来,这就是幸福的滋味么。

早知道过的是这种日子,哭着喊着他也得跟过来啊!

这一顿饭吃了将近三个小时,两只烤全羊消灭得干干净净,等到残羹剩饭和杯盘碗碟都被收拾妥当,众人从餐厅转移到客厅,喝着茶聊着天,许歌和叶生花又端来了两道甜点。

一道是羊奶布丁,原材料同样由黑山羊提供,放在冰箱里冰了一天,此时拿出来口感正好,丝滑q弹甜而不腻。

还有一道是叶生花制作的葡萄爆浆蛋糕,用的就是许歌下午摘回来的野葡萄。这种野葡萄颗粒不大,只有指甲盖大小,但是皮特别薄,汁特别多,且含糖量非常高,轻轻一咬就能爆出满口甜香。因为熟得太透,紫红色的汁水里还带着一点轻微的酒味,童童晚上喝了两杯葡萄汁,这会儿已经在许歌怀里睡着了。

爆浆蛋糕受到了所有人的热烈欢迎,哪怕肚子已经撑得溜圆,刘方舟还是又往里面塞进去一块,靠在熊满山身上打出一个葡萄味的饱嗝:“这葡萄味道真不错,歌姐你在哪儿发现的?”

“就在后山,离这儿不算远,有大半个山头全是这种葡萄。”许歌从陶源手里接过一条毯子轻轻盖在童童身上,继续道:“我打算明天再去一趟,多摘点回来,除了直接吃或者榨汁,还能晒成葡萄干、酿酒、熬葡萄酱,味道应该都不会差。”

云飞扬举起手:“我也去,我最喜欢在山里寻宝探险了,到时候看看能不能挖两棵完整的葡萄藤回来,就种在咱们院子里让它顺着墙往上爬,要是安安再浇点灵泉水,说不定还能让这野葡萄长得更大一点。”

“这主意好!那咱们以后站在窗户边上就能直接摘葡萄吃啦。”真是怎么想怎么美滋滋。

众人正在讨论山里还有哪些好吃的、弄回来之后该怎么吃,林阮站起来,捏着铜勺在玻璃杯上敲了两下,将所有注意力全部集中过来:“正好大家都在,我跟老师有个好消息要宣布。”

沈十安坐直了身体:“什么好消息?”

“我们有办法解决异能者晶核所带来的斗争和动乱了。”

短暂的沉默之后,客厅内同时响起数道惊呼:

“什么?!”

“真的假的!”

“这个问题要是解决了,那就再也不用担心人类自相残杀了啊!”

“……”

沈寻拍了两巴掌,成员们重新安静下来,沈十安勉强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具体解释一下?”

林阮坐回到沙发上:“大家应该都知道,自从幸存者进化出异能之后,我跟老师一直在收集各类异能者的生物样本吧?”

众人点点头。不说其他人,光是在场的成员们就都被棠颂二人抽过血或者拔过头发。而当初林阮之所以会参加异能者大赛,最主要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采集血液样本,事实上也的确收获颇丰,但凡和他们交过手的全都将样本留了下来。

“经过长达一年多的采集,以及对样本的比较分析,目前我跟老师一共确定了三十七种异能的决定性基因编码,”林阮道:“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肯定到底是什么样的dna排列顺序致使了这三十七种异能的进化和有效表达,其中包括陶源的再生异能,队长的冰冻异能,新河的鹰眼,新江的融合,以及最基础的金木水火土五种。”

刘方舟发现了规律:“你能知道源哥、队长还有新河新江的异能编码,是因为既有他们进化前的样本,也有他们进化后的样本吗?”

“没错,人类的dna序列极为庞杂,想要将螺旋链完全展开并依次实验,找出决定异能的那一小段,对于我跟老师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有样本对比就不一样了,我们只需要确定被异能病毒改造之后,到底是哪一段dna序列发生了变化就行,而金木水火土这五种基础系之所以能确定则是因为样本多,数据充足,可以相互之间进行比对参照。”

熊满山不解:“可就算知道了编码,跟解决异能晶核的事情又有啥关系呢?”

“幸存者之所以会自相残杀,无非就是为了争夺晶核获取异能罢了。如果说,有一种办法,不需要吸收晶核,不需要应激刺激,也能让幸存者进化出异能呢?”

众人惊了:“……还有这种方法?”

“有,而且队长早就提出来过。”棠颂看向沈十安:“当初我们在医疗中心第一次见面,我提出想从陶源身上获取一份样本,并在他完成进化后再采集一次,当时你就明白了我的目的,还记得吗?”

沈十安当然记得:“对比陶源进化出异能前后的dna序列变化,确认是什么样的编码决定了他的异能,从而通过引导异能病毒对dna序列的特定位置进行靶向攻击,人为地制造出异能者。”

众人睁大了眼睛。

棠颂点点头:“这就是我跟林阮所说的,解决异能者晶核问题的方法。”

“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云飞扬毕竟是医学生,最先消化完了所有信息:“我明白你们俩的思路了,理论上来说的确是可行的,但实际操作上,你到底要怎么引导病毒对特定位置进行攻击,还正好能得到想要的结果呢?那病毒也不听人的话啊?就算是人为更改基因编码,那也顶多只能更改一两个细胞而已,一两个细胞对于异能进化根本没用啊,除非把人塞回娘肚子里回炉重造,要不然怎么可能让对方体内的所有基因序列都发生变化?”

“你说的没错,我们的确没有办法控制病毒,人为改造也不可能更改所有细胞。但我们做不到,有一个人却能做到。”棠颂将目光转向叶生花:“你的异能操作原理,是通过骨鞭或其他方式将你特有的基因编码传染给目标,并于极短时间内在对方的基因链中强行转录,从而使得对方的骨骼被你‘同化’,完全受你掌控。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当你使用异能时,你就是病毒,你和病毒的攻击方式具有极高的一致性。”

沈十安明白了:“你想将他的dna作为载体?”

“正是如此。”棠颂推了推眼镜:“我们不是要直接更改目标的基因,而是先从叶先生的细胞中截取一段dna,人为编制出我们想要的基因序列,再通过叶先生的异能,将这段序列强行转录到目标的所有基因链中。”

叶生花没有全听明白,但也听懂了七七八八:“所以,你们需要我的细胞,然后再提供一点异能支持?”这就是他们想让自己加入的原因?

“没错,细胞的话直接从血样中提取就行。”

“没问题啊,”叶生花爽快答应下来:“这不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吗,万一真成了,那可是造福全人类的大功德。”

如果异能者可以通过科学无害手段人为制造,并且还能自主选择异能种类,还又谁会冒着生命危险非要杀人夺核呢?到时候各大基地再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得严格一点,杀人夺核者全部枪毙绝不姑息,辅以铁血治理手段,就算不能完全杜绝杀人夺核的行为,最起码也能减少八成以上。

只要人类不内讧,他们就永远都有结束末世的希望。

这样一个天大的好消息让所有人都振奋起来,刘方舟啥也不会说了,只知道竖起两根大拇指:“棠哥牛逼!软软牛逼!”

“这个方法目前依然还处于理论层面上,”林阮道:“到底能不能成功,怎样才能成功,成功率能达到多少,都需要进一步实验。正好,咱们目前就有一个现成的实验目标。”

许歌:“你准备在钟翰身上做实验?”

“对。”

“万一真让他进化出异能了怎么办?”

“再让新江把他的晶核取出来。”

“……也就是说,要让他一次次进化出异能,再一次次失去异能?”

“没错。”

熊满山嗦了嗦牙花:啧啧,狠还是软软狠啊。

许歌摸了摸童童熟睡的小脸,“如果这个方法真的成功了,各大基地应该都会迎来难得的稳定局面吧。”到那时候,或许也就是他们返回京城的契机。

“关于各大安全基地这件事,”陈南道:“有一个问题我一直想不通。”

“什么?”

“按照队长从顾先生那里得到的消息,就在京城基地曝光了异能者晶核之后,长白基地和高原基地也先后曝光了对吧?咱们都知道这件事肯定跟赫修脱不了干系,因为人类自相残杀,只有他是最大受益者,可既然如此,为什么云川基地一直不知道异能晶核的存在呢?”

如果说是因为地形封闭所导致的,高原基地应该更偏远更封闭才对,赫修的分'身那么多,连高原基地都有办法渗透,无论如何也不该放过云川基地这样一个人口数量仅次于京城的大型幸存者聚集处。

真要说的话,倒更像是有人刻意针对云川基地封锁了一切有关异能者晶核的信息。

“这件事其实我们几个在回来的路上就讨论过,”刘方舟看了看沈十安,说:“队长认为,云川基地,是赫修特意留给钟翰的屠宰场。”

钟翰想要蛊惑普通幸存者,以进化异能为诱饵,引诱他们走进地狱般的残酷应激考核。而只有在不知道异能晶核存在,不知道吸收晶核也能拥有异能的前提下,信仰光明神、遵循神使的一切旨意,才会成为他们想要进化异能的唯一出路,才会让钟翰的布局更加顺理成章。

林阮点点头:“我认同队长的看法。”

“草,”熊满山怒了:“也就是说他们准备把那十万教民全给弄死了,再从云川基地哄十万人出来?”

刘方舟耸耸肩:“钟翰会干出这种事一点也不奇怪,那个黑眼圈不都说了吗,我们找到的神域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这么干了。再之前还有个小城镇和东边一个叫闽山的基地呢。”

陶源道:“说起这个,你们觉不觉得闽山基地这个名称有点熟悉?我们是不是从哪儿听说过?”

陈南皱眉:“你这么一说,好像的确是有点印象,但是我什么也想不起来。许歌你们呢?”

许歌等人都是摇头。

沈十安从空间内取出一枚黄灿灿的土系晶核,放到了茶几上。

“咦?这不是栾城基地附近那只四级土系丧尸的……”刘方舟话音一顿,猛地睁大眼睛:“草!我想起来了!那只四级土系丧尸!它是异能者感染后转化的!它穿的那件衣服后面,就有闽山基地四个大字!哇队长这你都记得啊。”

“原来是他?”陶源也想起来了,当时众人还十分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才会让一个四级异能者遇害,一路从东边跑到北边的栾城附近,如今看来,他很有可能是在和钟翰等人的战斗中受了伤,一路北逃,或是自救,或是求救,却不幸感染了丧尸病毒。

“不行,”熊满山越想越气,“船儿,待会儿咱俩再去给钟翰灌点辣椒水,这孙子也太不是人了。”

“好嘞,灌完再割几刀。”

云飞扬倾身将那枚四级土系晶核拿在手里:“乖乖,四级晶核啊,我跟万锋还没见过四级晶核呢,原来就长这个样儿。”

“不是所有四级晶核都是这个样子,这枚晶核是异能者感染后形成的,如果是丧尸直接进化而成,晶核还会有一点区别。”沈十安说完将另外一枚四级风系晶核也从空间里拿了出来。

“咦?果然不一样哎,”云飞扬举着晶核对灯照了照:“中间有个红点……好像是血?”

坐在他对面正和林阮低声讨论着什么的棠颂忽然身体一僵,倏地站了起来:“你说什么?!”

……哎?

“我说这里面的红点好像有点像血……”云飞扬有点懵,被棠颂亮得吓人的眼神看出一身鸡皮疙瘩:“不是,我就是随口一说,我也没研究过,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要是有什么说的不对的,棠哥你多多包涵?”

棠颂却像是根本没听见他的话,一把将那枚风系晶核抢了过去:“是血……原来是血……没错了,肯定是,这么简单,这么容易,为什么我竟然没有发现?这么明显的事情我竟然忽视了,我竟然忽视了这么长时间……”

众人面面相觑,林阮握住棠颂的手看着他的眼睛:“老师你是不是想到什么了?别着急,慢慢说。”

棠颂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了出来,转头看向沈十安等人:“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们一直忽视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我们已经知道病毒的起源以及末世爆发的原因,是赫修为了恢复伤势返回原本世界,所以将全人类当作了晶核培养皿。丧尸等级越高,晶核能量越强,对他用处越大,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将本体一直藏在魔都。”

“但有没有人想过,四级丧尸已经厉害如斯,一旦丧尸再进化到五级、六级甚至是七级八级,重伤未愈的赫修,到底要如何保证丧尸会乖乖将晶核交到他手里呢?高级丧尸已经有了自己的智慧,我们遇到的那只四级风系丧尸甚至会在乎自己的容貌和外表,但凡能活着,恐怕没有哪个丧尸愿意主动牺牲吧?赫修本身不是丧尸,自然也不存在丧尸之间的等级压制,那么,他到底是通过什么方法,来保证自己对丧尸的控制权呢?”

棠颂将目光转向沈寻:“寻队,我有一个问题想要请教:你能通过吸收目标血液施加咒语,从而获得控制权,那么,如果反过来的话,让目标吸收你的血液,是否能够达到同样的控制效果?”

沈寻和沈十安对视一眼,说:“可以,咒语不一样,更加复杂,但的确能做到。”

棠颂长长舒了一口气,像是历经千回百转,终于将真理抓在了掌心:“这就是了。我对于你们的能力运作原理并不了解,但我大胆猜测一下,赫修应该是早在制作病毒的时候就留了一招后手——或许是通过咒语,或许是通过其他什么方法,他将自己的血液融入了丧尸病毒之中,当丧尸进化到一定等级时,这滴血液就会在丧尸晶核中固定成型,达成某种类似于契约的效果,从而获取对高级丧尸的控制权。”

刘方舟举起手:“这样说的话,异能者感染后的晶核里之所以没有红点,是因为异能者和丧尸的进化规则不一样,没有达到获日修血液的要求?或者说异能者的存在超出了赫修预料,他留后手的时候根本没想到这一点?”

棠颂点头:“正是这样。如果假设成立,四级丧尸晶核里的这个红点的确就是赫修的血液,那么还能解释一个问题:为什么四级丧尸和三级丧尸的能力差距会那么大。我猜,刻耳柏洛斯的血液,除了可以结咒获取控制权,应该也能让目标有所受益吧?”

沈寻点点头。这也是为什么他几乎从来不用自己的血,而只是吸取目标血液的原因。

熊满山依然慢人一步:“所以呢?就算咱们知道这红点点就是赫修的血,那也没啥用处啊。”

“不,你错了,用处大到难以想象。”棠颂推了推眼镜:“如果赫修制造病毒的时候的确融入了自己的血液,那么我就能推测出疫苗之所以会失败的原因。”

疫苗本身没问题,他和林阮还有李教授等人的研究思路一直都是对的,当初在路修远身上做实验的时候,之所以会在短暂起效后又恢复感染状态,正是因为赫修血液的阻挠。

而能克制刻耳柏洛斯血液的,只有刻耳柏洛斯的血液。

沈十安皱起眉头:“你是说,疫苗需要寻寻的血?”

一支两支倒是没问题,但目前仅国内的幸存者就尚有数亿,对于疫苗的需求量何其庞大,他想找出抵抗丧尸病毒的方法不假,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以沈寻的健康和安全为代价。

“不不不,队长你理解岔了。”棠颂道:“如果赫修的确在病毒中融入了自己的血液,但也不可能融入太多,我认为他的血或者寻队的血能起到的都是一种类似于药引的作用,只要有就行,不在乎含量,这就意味着哪怕一千支一万支疫苗里总共只加入一滴,应该也不会影响效果。”

他眼睛里越来越亮,在客厅内来回踱步:“当初研究疫苗的资料我跟林阮都带出来了,重新制造出疫苗应该要不了多长时间,但是原料可能不够……得先确定原料,还要麻烦寻队提供一点血样,灵泉水也需要,然后还要做实验确定效果——时间来不及了,林阮,我们现在就去实验室!”

现在去?

众人看了一眼窗外漆黑的天色,想要拦,林阮笑:“老师正在兴头上,谁也拦不住的,没事,我陪他一起过去,有之前的研究资料和制作经验在,这一次应该三天之内就能得到结果。”

沈十安从空间内取出两瓶灵泉水,连同沈寻的半管血样一起交给他:“注意身体,别太着急,我们等你们的好消息。”

众人目送他们匆匆离开,熊满山突然“哎”了一声:“照这么看,钟翰还是个福星啊,自从他来了,这好事情是一件接着一件。”

刘方舟点点头:“所以别把他弄死了。”

过两天还要在他身上进行丧尸病毒感染实验呢。

是直接给他注射病毒,还是抓一只丧尸回来咬他一口?

哎呀,好难选啊。

干脆都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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