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四章 胜利者的姿态

安达翻滚了一圈,重新站起来。

他看着宋阳说:“宋阳你干嘛呀?我正要练习怎么操纵大犀牛呢,这个大家伙正好适合我乘坐!”

宋阳说:“别玩了,现在跟我一起去朝日部落,趁他们没有反应过来,把整个部落都给覆灭掉。”

安达听到宋阳的话之后眼睛一亮。

他高举着石斧头,大声说:“真的吗?太好了,我已经准备好了!”

此时大犀牛重新从地上爬起来。

它看一下宋阳,眼神充满了恐惧。

这已经是宋阳不知道第几次将它踹倒在地上了。

大犀牛对于自己的力量还是非常自信的。

然而宋阳在他面前却好像怪物一样,让它总是对付不了,而且大犀牛的独角上,已经产生了裂纹。

这是被宋阳用膝盖撞的。

宋阳的战斗力在大犀牛心中,仅次于魔战士。

此时魔战士已经被干掉了。

大犀牛因为被驯化过,没有离开。

它再次见到宋阳,不由自主的将他当做主人,表现很温洵。

而宋阳对它没兴趣,倒是便宜了安达。

大犀牛害怕宋阳,面对安达的指挥没敢违抗。

这让安达感觉是他用魅力折服了大犀牛,十分得意的拽着大犀牛的缰绳来回走动。

他的体格和朝日部落那个魔战士差不多的,坐在上边很宽敞。

队伍整合好,开始前进。

朝日部落,是方圆千里之内最强大的部落。

他所在的位置,就好像黑夜中的月亮一样明显。

那朝日部落所在的位置,安达就知道。

在安达的指引之下,宋阳和艾格莎各自乘骑着一匹独角马,随着二十多个尖牙部落的战士们,朝着朝日部落那里移动。

奔跑了有两个多小时的时候,宋阳看到前边路上躺着一个朝日不落的战士。

他心口呼呼喘息着,看样子跑了很长时间,累得不轻。

安达来到他身边,直接操纵大犀牛一脚踩上去。

只听见咔嚓一声响,大犀牛巨大的脚掌将那个朝日部落的战士骨头都踩碎了。

他的嘴巴里面吐出大口的鲜血,脖子一歪,当场挂掉。

干掉了一个朝日部落的战士之后,安达精神更加振奋。

他操纵着大犀牛急速的向前跨越奔走,享受着强者的快乐。

身后宋阳和艾格莎,还有其他的尖牙部落战士。

溃逃的朝日部落战士,全都没有骑着独角马。

千里的距离,靠着两条腿想要回去部落,需要耗费好几天。

而骑着独角马一个上午就能到达。

逃走的朝日部落战士累的跟狗似的,却被轻松追上,在他们最为疲惫的时候,被干掉,成为荒原上的一具枯骨。

经过一上午的奔走,宋阳看到一个硕大的部落出现在地平线上。

部落比窟窿山还要占地广大。

在其中炊烟袅袅,沾着红色羽毛的兽皮大旗随处可见。

就这摆设,就比寒酸的尖牙部落强大不止一个层次。

怪不得老巫师一直惦记朝日部落,如果将这个部落打下来,尖牙部落瞬间就成为超级巨无霸。

宋阳深吸一口气,看向艾格莎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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