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凡番外:我曾路过你的世界(1)

【依旧是番外小剧场,与正文无关】

高二那年,学校文学社新来了个高三的美男社员,叫吴亦凡。

此人除了颜好看外就再也没什么亮点,平时沉默寡言,不和人亲近,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写的文章毫无文采和章法,成绩还年纪垫底,身为一个男生还极不擅长运动。作为文学社副社长,我对这个新来的“花瓶”没有半分好感,相反还有些厌恶,不过看在他利用自己的脸吸引不少花痴女进社团的份上……我也就不好说什么。=_=

“安安,安安!”

我正在写社团的活动策划书,吴世勋却突然把我手中的笔抢走,一屁股坐在我的社团活动策划书上说:“要不要那么认真?我叫你多少遍了你都不理我!”

我无奈的白了他一眼,但对于他这种举动早就习以为常,不耐烦的问道:“干嘛啊?”

我敢这样对待高二极品美男吴世勋也是有原因的,他是我青梅竹马的男闺蜜,从小吵到大。本来中途他曾搬过一次家,谁知后来我家搬家后,竟然又阴差阳错的和吴世勋成了邻居。

对于这躲不掉的孽缘,我也是无力躲了……

“你知道那个吴亦凡为什么突然来文学社了吗?”他八卦着问我。

我淡淡吐槽:“知道啊,没事吃撑又吐不出来了呗~”

“才不是呢!”吴世勋一本正经的凑到我耳边告诉我:“据说李美人和他有一腿!”

我愣了愣,好吧,这事果然还是引起了我的关注。-_-||

吴世勋口中的“李美人”就是我们文学社现在的社长李萝森,她不仅是高三大学霸,还是高三全年级公认的女神。

李萝森算是学校十大传奇人物之一,有传言说,她初中时是她们学校的老大,一人徒手可干翻8个壮汉,比男生还猛。后来不知为何,自从升入高中后,整个人莫名就淑女了,然后进入学校文学社,一举成为文学社社长。

想想当年,我也是为了李萝森这个传奇女神才加入文学社的呢。→_→

不过,吴世勋说的和李女神有一腿这事我还是不敢相信,确切的来说,我认为这就是个谣言。毕竟李女神这么完美,怎么可能瞎到去找一个只是长得有点姿色的废物当男朋友呢?

就是这是个看脸的世界,李女神也不会眼瞎到这种地步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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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第一学期期末考,学校里充斥着紧张的学习气氛,高一高二还算剩一口气,高三直接喊没命。

李萝森承受不住如排山倒海搬袭来的作业,无奈向社团请了一星期假期,让我好好守着文学社,临走时还不忘对我说:“安安,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太过劳累,所以我找来吴亦凡暂时代理我社长的位置。”

我当时只是无语的看着李女神离去的背影,心里却把她从头到尾骂了个遍。

我劳累你大舅!代理你妹夫!就算要找人当代理社长麻烦选个靠谱的社员OK?!你让吴亦凡来当是几个意思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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