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被人肉的李乐辰

“啥事儿?”李乐辰配合性的发了三个字,并且为了显示自己端正的态度,还加了一个问号。

没错,一般情况下跟朋友发信息,谁还打问号。

吴群芳依然秉持自己一贯的说话说一半,吊足人胃口的宣传口作风道:“你出名了。”

出名,可以出的好名声,也可以出的坏名声。

不过依照李乐辰的学渣身份,是后者的可能性会更大一点。当然,学渣也分宅家里打游戏的那种和在外面打架斗殴的那种,属于前者的李乐辰按理说不会惹出什么事儿。

也正因为如此,这八卦消息才更吸引人。

群里的同学纷纷冒泡问怎么了。

看差不多攒够了人气,吴群芳才开始说:“我在岭城论坛上看到李乐辰的照片了。”

说着,还真发了一张照片上来。

这叫有图有真相。身为宣传委员,她报道的小道消息从来都是有依据的。

李乐辰也好奇,赶紧点开来看。照片上确实是自己,并且还就是上午的自己,在小区外那个广场上,这不背景那凉亭就杵在那儿么?

关键,照片上的自己戴着那副黑框眼镜,自己出门戴这副眼镜,也就昨天傍晚跟周蜜一起,还有就是今天上午了。

这照片有什么问题吗?除了有些模糊之外,自己各方面都挺正常。而且从姿势和表情看来,那会儿应该正是那个微胖男子晕倒,王大壮去搬水的时候。

不过看着不像是手机拍的,倒像是从视频里截的。

视频......

该不会是天网工程那种吧......

想到这里,果然在照片的右上角发现了日期和时间。这种格式的照片,绝逼是天网工程的视频截图。

但为什么自己要被人肉?

不过倒是很多人不认可这张照片。

“这是李乐辰吗?完全不像啊。”

“李乐辰不戴眼镜的吧?”

“好像是不戴。”

“看身形有点像,不过五官太模糊了,分不太清。”

“@宣传委员吴群芳,你怎么能确定这就是李乐辰?”

呵呵......

李乐辰感叹自己在班级里的低调程度,就是属于那种戴不戴眼镜都没人知道的。

不过,照片确实是李乐辰本辰了。

岭城论坛嘛,很好找的。

本来就开着电脑在游戏挂机,搜索“岭城论坛”,在“岭城杂谈”首页就找到了一个题为“紧急寻人”的帖子。

进入,赫然便是这张吴群芳发上来的照片。

往下拉,内容却很简单:我朋友上午在佳和小区外的广场出了点事,现紧急寻找照片中的这个男生。

卧槽!这帖子歧义太大了!

李乐辰真想骂娘。

那个微胖男子分明是中暑晕倒,自己还采取了足以救命的急救措施,什么叫“出了点事”,搞的好像自己跟他晕倒有什么直接关联似的。

该不会是想要讹人吧?

那个医生,就那个再三叮嘱让自己要学医的医生,他应该可以证明自己是做好事不留名的那种吧?

也怪不得吴群芳说话说一半,敢情是这信息来源就模糊不清。

不过李乐辰倒确实是因此出名了,因为帖子发出去才半个多小时,跟帖已经超过三百条,浏览量更是已经破万,这在一个本地论坛上确实属于热门贴。毕竟这年头,小城市里真正可看可参与的热闹是不多的。

随手往下翻了翻跟帖,大体都是这种调调:

“楼主说清楚,到底什么情况?”

“是不是你朋友被这个男生撞了?逃逸还是怎么的?”

“既然是在佳和小区门口,问问佳和小区的保安啊,很可能是小区里的人。”

“我就住在佳和小区,没见过这样的男生。”

“我是佳和小区的保安,看上去不太像我们小区的,不过也很难说,照片太模糊了。”

“关键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楼主也不说清楚,要是好事什么的,当事人自己看到可能就跳出来了。”

“我分析应该不是什么好事,要不然怎么不说清楚。”

“典型的人肉,没啥好说的,肯定撞人逃逸了。”

李乐辰抽了抽嘴角,他真的很想登录岭城论坛来个回帖,说明这根本就是件做好事不留名的事儿,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要对自己来个人肉。

道谢,也不是这么个道谢法吧?

确实,棒球帽男子发的这个帖子不是为了向李乐辰道谢的。他若写明了这事儿属于学**,搞不好很快帖子就沉了。只有充满歧义,大家才会各种议论。议论越多,帖子越热,帖子越热,找到这个男生的可能性就越大。

而事实证明,他这一做法的精明程度,比他冒充送水小哥进入小区还是要高一些的。

至少已经在学着发动群众斗群众了。

并且,就在刚才,已经有人跟帖给了一个比较明确的信息:照片里的这个男生,应该是我们班的同学。

棒球帽男子赶紧追问了这个回帖,问学校和班级,顺利就得到了想要的信息——岭城第二中学高三(7)班,李乐辰。

之后,吸取之前底子不清、情况不明导致行动无效的错误,棒球帽男子也不贸贸然就确定,而是第一时间跟岭城第二中学政教处联系上了。

这回,要把事情说清楚了。

没错,就是热心助人那种,当事人还准备给学校送表扬信或者锦旗之类的。当然,前提得确认这视频截图中的人,确实是他们学校的,应该、可能、大概,是高三(7)班的李乐辰。

这边李乐辰还在一条一条翻看帖子下面的跟帖,毕竟三百多条,并且还在以接近看帖的速度增加。

同时,微信群里依然议论纷纷,有认为截图里的不是李乐辰,也有觉得像的。不过吴群芳很肯定,说照片里的就是李乐辰。

倒不是吴群芳跟李乐辰很熟,而是吴群芳也住在佳和小区,今天上午复印店抓贼那会儿她刚从外面回来,看着一群人从复印店里冲出来,也远远围观了有人晕倒的事儿。

本来一开始也没认出是李乐辰,毕竟他好端端的戴了一副黑框眼镜,倒是隔壁班的胖子王大壮,还是很醒目的。

而正是因为确认了另外一个是王大壮,联系一下也住在小区里的同学,这才笃定了李乐辰无疑。

至于李乐辰为什么戴眼镜,吴群芳分析他跟王大壮一起在复印店转悠,准没什么好事。

做坏事,自然是需要伪装的。

而跟帖回复的那个人,也是吴群芳。

因为觉得这事儿没必要藏着掖着,是好事就该受表扬,若是做了有损班级荣誉的事儿,她身为宣传委员,也有必要积极揭发。

另一边,岭城第二中学政教处主任曹文明正在接听一名自称姓水的男子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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