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大多数的农民也都在做一样的事,但她身边硬是多了一支竹编的大扇子,时不时的替她扇风解热,还多了一只大手早一步的替她拔掉欲拔的杂草。.

“友辰,你一个大少爷,做不来这种事,别做了,也别替我扇风了!”

宋均均挺直腰杆,无奈的看着施友辰俊秀的脸庞,再看向他身后两名汗如雨下、脸晒得红通通的小厮,他们一个替他掮风,一个替他遮阳,却不小心踩到稻子。

“我怎么做不来?我不是在帮你除草吗?要我不做,除非你别做了,我请人来做,”施友辰真的觉得好热,都汗流浃背了,“我们去喝凉茶,你也满身汗。”

她微微一笑,以手背拭去额间的汗,“我不渴,你也别替我请人,人情债都得还的。”

“欠我的不用还,你嫁给我,我的都是你的,你也不必天天去侍候靖王爷,我可以给你更多月俸,加上十倍百倍都可。”说得豪气,他却是一脸哀怨的瞅着她,在她还没开口时,又愤愤不平的道:“你真的太不够意思了,趁我爹强押着我陪着王家大小姐到南方访友时,竟跑到龙泉别庄去当丫鬟。”这也是他昨晚回来,一听到这个消息后,一早就冲来田里的主因。

“你不也决定了大喜之日,恭喜你。”宋均均弯下腰继续拔草。

他眼睛倏地一亮,一把握住她的手,“你也知道了,原来你这么在乎我?我真是太开心了。”

思想单纯的男人,她简直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而且他们交握的手都是泥巴。

“想太多了!是我今早跟均均说的,这事儿,昨天下午你那个爹就来到田里大肆宣传了,”一旁的方莹早已经看不下去,走上前,一把抓掉他拉着好友的泥巴手,“去去去,你这大少爷别在这里碍手碍脚,都踩到庄稼啦!”

“你这胖子才走远一点!”竟敢嫌弃他?他指着方莹的鼻子骂。.

“你敢叫我胖子!不知道是谁小时候胖得还要下人扛着走啊!”方莹双手叉腰送给他一个大白眼,语气更讥讽。

“你你你!”施友辰气得说不出话来,因为那是事实!连附近的人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宋均均笑着摇头,正好瞧见别庄的马车已往田地这边驶来,“我得准备到别庄去了。”

“不要去!”

他一把拉住她的手臂,但方莹又出手狠拍他,“你这坏家伙,别动手动脚好不好?!”

“是啊,虽然我一直当你是哥哥,但男女有别呢。”

听宋均均也笑着附和,让他的心都要碎了,“什么哥哥?!虽然我们都一起长大的,但我——”

“少爷,我们也该回去了,老爷说,今天中午要跟王老爷、王小姐一起用餐,你一定要出席……”他身后一名小厮一边拓风一边嗫嚅的开了口。

“不去!没看到我在跟均均说话吗?”他好生气。

“可是老爷凶起来,我们都会被鞭打——”另一名小厮苦着脸,动之以情。

这一点让心地善良的施友辰还真的不忍,“好好好,回去回去,”但他不忘看着宋均均深情的说:“我不要当你的哥哥,我也没什么未婚妻,我从没答应要娶,了不起成亲当日我就逃婚,我要让爹知道我非你不娶!”

这也是她没办法讨厌他的原因,他算是个好主子,只是……

“你——”宋均均还没说完,他就转身快步往另一边田外道路的马车走去。.

“说得再痴情,城里青楼的姑娘还不是照玩不误!”方莹愤愤的朝他后背做了个大鬼脸。

也是!宋均均笑着点头,“我也得走了。”她走到田边舀点水洗洗手及沾泥的双脚,没想到,方莹也跟着过来,又是洗手又是洗脚,明白好友想干么,她只能歉然的摇摇头。

“我真的好想进别庄哦。”方莹双手合十的拜托。

这段日子,她一次次的拜托让她也进入龙泉别庄开开眼界,但好友天天请她吃闭门羹,果然,今天也不例外。

“真的不行,小莹,我只是丫鬟啊,我得走了,爹,娘。”

烈阳下,她向在另一边下田的爹娘挥挥手。

宋勇夫妻笑笑的挥手,朝她大喊,“别太晚回来。”

“我知道,晚饭前一定回来。”她也大声的回答。

宋勇夫妻用力点点头,看着她快速步上田埂。说来,王爷对女儿相当礼遇,虽是丫鬟而已,别庄的马车却会在固定时间前来等候,也在晚上时送她回家。

思忖间,两人见她坐上马车,还探出窗外朝他们挥手,他们连忙也挥手响应。

方莹拭着脸上热汗,望着答答走远的马车,忍不住嘟嘴,“好羡慕啊。”

“是啊,曹总管逢人就说她真是能干啊。”

“阿勇、采娘啊,你们的好日子真的要来了。”

农田里,一句句羡慕的话语全入了宋勇夫妇的耳里,两人表情虽然开心,但相视一眼,眼里都有着说不出的担心,因为有件不该发生的事情好像发生了,但女儿似乎还没有察觉——

她每每谈起王爷就神采奕奕,眼睛、嘴角都是笑意,即使忙到晚上才回来,精神还是很好,要是问她在那里做了些什么,她总说——

“就是侍候爷,爷虽然身分崇高,但脾气没有外传的那么差,对我也相当宽容,不怎么挑剔,也没吼人,最近,连午膳也替我准备,都好丰盛呢……”

女儿小脸上的笑容闪闪动人,有着幸福光彩。

他们是过来人,知她情窦初开,然而,对象是尊贵的王爷,怎不教人忧心。

“均均,你来了。”

“爷已经用完午膳了,快,快。”

马车一在龙泉别庄大门前停下,曹彣及庄里的奴仆就迎上前来。

大家都很喜欢她,她好亲近、长得又美,也很会做人,偶尔会绣些荷包、帕子送给大家,别庄里的气氛因她好了许多。

此外,她虽然只是一个村姑,却像是很熟悉这样的大宅院,走一两次,就将每个院落记得清楚,连带庄里每个人的名字,有时还会帮忙打理主子的食衣住行,让他们得以松口气,无须那么紧张兮兮。

“老实说,有你来,别庄里的氛围好像也没那么肃穆了。”这绝对是他始料未及的。

“曹总管客气了,”她噙着浅笑,“我先去侍候爷吧,你们肯定还未用餐,快去用吧。”

“爷一样要我替你准备午膳,你也快去吃吧。”曹彣笑着催促,还对她举起大姆指,因为除了韩易外,只有她享有此项殊荣。

她在众人的微笑目送下,穿堂过院,才来到东大院。

她知道他们都认为她治得了唐绍羽,但事实是,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她一整天的心思大多放在唐绍羽身上,掌握了他的心情,他挫折暴怒时,多是因为自我要求太高,这时,她会适时的安静、适时的装傻,也适时的转移他沮丧的情绪。

所以,在她眼中独断霸道,不可一世的唐绍羽近日的吼声少了,屋里杯盘狼藉的状况更是一日少过一日,别庄里的其它奴仆不清楚,可她很清楚,他愈走愈好了,虽然还是一跛一跛的,但已经可以走较长的时间。

在她想心事时,浑然不知有两道灼灼的目光正自前方厅堂敞开的窗户,看着她一步步的往自己走来。

天气燠热,正午的阳光更烈,也将她动人的容颜晒得红红的,但唐绍羽知道,待红晕一退,又是白皙的肌肤,她的确是晒不黑的。

他看着她举手拭去额上汗珠,不畏阳光的抬头仰望蔚蓝天空,嫣然一笑。

他忍不住也微笑,她真的很不一样。

她的心思很细腻,短短时间就弄清楚他的喜好,连一些枝微末节都抓得一清二楚,他不喜欢太热的茶,但膳食却要烫口,梳发时间、上榻时间、惯穿的衣袍,从上到下,她总能将他打理得妥妥当当。

见她已走至厅堂门口,他转身,一跛一跛的走到桌旁。

“爷,我来了。”

清脆的嗓音比人先到,他定视着她巧笑倩兮的跨进门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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