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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美食美色

午饭,肉夹馍。

林峰当然不肯。

也不是看官所想:肯定还有羊肉泡馍。

林峰自然不想掉进馍馍缸里。

林峰坚持要吃好的,要吃解馋的。

林峰的借口是:出来绕,午饭自然要吃好,不然绕起来就没有体力。没有体力,绕起来就没有精神。绕起来没有精神,就会看什么都减色,达不到预期,达不到效果。达不到预期效果,门票钱就相当于白花了。与其因为吃不好让钱白花了,还不如把钱先花在美食上。所以要吃好喝好,既饱了口福,又让旅途增色。既满足嘴,又满足眼,来一场了无遗憾的旅行。先从武装牙齿开始,再丰富眼睛。

听了林峰来回拐弯、不可辨驳、强词夺理的理由,李颖只好点点头,还没嫁鸡就随鸡,跟着林峰沿街找美食餐馆。

林峰找餐馆,真是明察秋毫,慧眼识珠,不一会儿,就看上了一家餐馆叫“外婆家”。

“多亲切呀?姥姥家。来的肯定都是妈家人,妈家人吃饭,肯定不要钱啊。”林峰边说边拉着李颖的手往里走,嘻哈着。

“就你话多,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李颖捶林峰。

“我就觉得人家特别会取名字,一看这名字就有味道。咱们县城,现在饭馆也多了,绞尽脑汁取店名儿,有的还有奖征集店名,先炒作,再开张。不问饭菜质量,不在厨艺上下工夫,光想着用店名赚吆喝。菜不好,多好的店名有啥用啊?顾客又不是撕着店名充饥。什么食全食美,取十全十美的谐音。什么食家庄,进去就到河北省梳了。什么食为天酒楼,民以食为天吗。什么好再来,吃好了再接着来吃。什么狗不理包子铺,我一直纳闷,狗都不吃不理,人吃着啥感觉呢?后来就想,这个取包子铺名字的人,可真是忒坏。你想啊,如果一个饥肠辘辘的人,从包子铺前走过,不进来吃,就是不理人家包子铺,不理人家包子铺啊,人家包子铺可挂着牌子呢,有牌儿为先,狗不理。怎么办啊?看看牌子,进去吃吧。哈哈,哈哈。”林峰自己分析得挺兴奋。

“人家是你这意思吗?歪批三国。”李颖坐下来,林峰坐对面。木质桌子光洁如镜。

餐馆里暖融融,顾客也都轻声细语,边吃边聊,似乎怕打搅旁桌的吃客一般。窗外,细雨偶尔擦一下玻璃窗,斜出一小道亮线。

“什么事情都怕分析,都怕推敲。主席他老人家不是讲吗,世界上,无论什么事,就怕认真二字。有些饭店的名字就是架不住推敲,哗众取宠一般,街边招摇。我就喜欢外婆家这个名字,听着朴实亲切,这里的菜肯定好吃。”林峰边翻看菜单边说。

“也就你咬文嚼字,谁吃饭管这个呀?都是冲着饭菜来的。”李颖小口呷着茶水。

“味觉也有记忆,这名字,容易把人带到小时候,带到姥姥身边。姥姥招待外孙外孙女,肯定会把最好吃的拿出来。所以,在这里光吃名字就可以咀嚼一会儿,吧嗒一会儿。现在,吃也是文化啊,既然是文化,店名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整体都在其中。现在,也有了美食家了,吃饭叫美食文化,小吃摊聚集的地方叫美食广场。我们进了餐馆,也就成了文化人了,吃饭就跟看书一样。要不人们现在怎么把看书叫品书呢,把读诗歌叫品诗呢,还把喝水叫品茶。还把看一部好书,叫做什么?叫做吃饕餮大餐。不研究怎么能行啊?这些,研究起来都是文化。店名是招牌,也是名片,都打着文化的烙印呢。所以,好饭店更得让听的名字,取耐人寻味的名字,和美食相互照应。这一说,我又想起大雁塔了,这名字多好,耐人寻味,然后游客就带着好奇心找典故,然后这名胜古迹的知名度就更高了。”

“亏你还记得呢,还能绕回来呀?没跑偏跑到姥姥家去呀?”李颖笑着白了林峰一眼。

“当然记得了,这可是木子老师的教诲呢。服务员,来一个外婆红烧肉,到姥姥家了,就得吃姥姥的冠名菜。再来一个外婆拍黄瓜,外婆海蜇丝,外婆炖带鱼。”

服务女生笑灿灿地侍立在桌边,“嗯,先生,喝什么酒水或饮料呢?”

“嗯,到姥姥家了,是得喝点儿。来一瓶外婆啤酒,一瓶外婆桃汁。行吗?”林峰询问的目光看看李颖。

李颖点点头。

“好的,您稍等。”服务女生捂嘴笑着转身离开。

林峰意犹未尽,望望女服务生的背影,又看眼前的李颖。

“你还先吃不吃外婆米饭了?”李颖娇嗔道。

“嗯,我得先洗把外婆脸,上午飘了一脸雨星。”

“不如,你就顺便去后厨,看看你外婆怎么做菜?顺便问候问候她老人家?”李颖拿出略带责怪的口气。

“也行。”林峰做个鬼脸,起身离桌。

不一会儿,林峰湿漉漉着脸,回到李颖对面,“姥姥出去买豆腐了,姥姥不在家,颠勺的都是姥爷跟舅舅。”

李颖“噗嗤”扭头把茶水喷了出去。

“你瞧瞧,你瞧瞧,我还得去姥姥洗手间处理一下。”林峰佯装起身要离桌。

“闭嘴,你别说话了。”李颖笑得脸绯红,趴在桌案上,肩头起伏。

“可怜的孩儿,到姥姥家了,连话都不让说了。姥姥拾豆腐回来,会生气的。”

“还说。”闷闷的声音从李颖双臂下掏出来,扔出来。

“嗯,好了,不说了。姥姥快吃红烧肉,这嘴,快吃姥姥红烧肉。”林峰喝下半杯啤酒。

外婆红烧肉里还有咸鱼段,味道超级不凡,挑战味蕾极限。

林峰边吃边称道,边发表理论:吃美食也相当于旅游,不能光满足眼,也要满足嘴巴,不然就有失公平了。本来眼睛位置就够高的了,养尊处优,看尽美景,阅尽美食。也应该让嘴巴平衡平衡,多享用一点当地特色菜。尊重是互相的,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的,都是互相牵扯的。事物也都是互为因果,互相转化,吃好了,眼睛也亮,心情好了,看什么都顺眼。

李颖只在对面反对就行了。林峰喜欢李颖的反对,这样,就能刺激起他说服李颖的念头来。

酒足饭饱,林峰红着脸,找了根外婆牙签,在嘴巴里折腾。

“下午出去绕的时候,再用舅舅家的肉夹馍打尖儿。”

“你还没走出外婆家炕头,就还想着吃呢啊?真成了吃货了。”李颖拢拢眉前流海。

“早晚也都得吃,早晚都得计划,晚计划,不如早计划。我们先去钟楼,然后鼓楼,再然后古城墙上,骑单车,我驮着你,看脚底下的城市风景。怎么样?”

“嗯,嘴巴吃好了,就调动眼睛。”李颖挎起林峰胳膊,走上了大街人行路。

天空阴沉,没了雨点雨丝,柔风送爽。街道上,车流如织。两个人来到公交站牌下等车,林峰在李颖身后双手搭着李颖双肩。

“这样的天气出来绕最好,照相也好,阳光太强了,人就浮躁,视野也容易疲劳。我喜欢下雨天,喜欢下雨的星期天,喜欢星期天的下雨天。怎么着都好,睡懒觉,喝小酒,小溜达,聊小天儿。”林峰在李颖身后说。

“雨天多阴沉啊?还是晴天好啊,我喜欢晴天,喜欢阳光明媚,心情也好。雨雪的天气,出去也不方便,多烦人啊?”李颖扭扭头,晃晃肩膀。

“嗯,有时候的晴天,也是挺惹人喜欢的。我喜欢这样的晴天,比如秋天,一条小街,两边树木高大,枝叶婆娑。阳光从高处天空洒下来,洒在白杨叶片上,洒在小街路面,洒在你的鼻子尖上,你的头发丝也是亮亮的,垂顺的。房屋上的瓦片也闪着亮晶晶的光,有一只小猫顺着屋脊慢慢走。人走在小街,感觉像走在童话里,偶然,对面骑来一辆单车,或者有学生背着书包走过来,轻声对着话。小街边,拽院门前,花草也沐着阳光,醉了一般,仰着脸。这个时候的晴天,我也喜欢。”林峰说着,有些陶醉,“要是身边再有一个你,日子就会哼起歌来,就会跳起舞来。”

“你就美吧,自己臭美吧,自我陶醉式。”李颖不屑地回一句。

“该吃苦时就吃苦,该放松时就放松,该陶醉时就陶醉,人生苦短,该臭美的时候就臭美。”林峰抓起李颖的手,“手凉了,蚕宝宝一样。冷吗?”

“不冷。”李颖轻声道。

“来了,上我们的旅游车。”

两个人刚要上车的时候,突然有个女子的声音喊:“小偷,抓小偷,他偷了我的钱包。”喊声刚落,一个身穿黑色上衣的瘦子,“噌噌噌”从前门飞跑下来,从林峰身边钻了出去。

林峰一返身,用脚拌了一下黑衣男子的脚。

黑衣男子身体瞬间失去了平衡,踉踉跄跄向前边路面扑倒下去。

林峰紧追几步,冲到黑衣男子身侧,用左腿膝盖压宗衣男子的肩背,两手用力拧住他一只胳膊,厉声喊道:“交出钱包来。”

黑衣男子趴在地上,另一只手从身下抽出来一把明晃晃闪着寒光的刀子,反手对着林峰的大腿就是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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