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晋郎

方才有期阻了他表妹被调戏,我忽然觉得调戏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于是换了个优雅的姿势斜倚着,算是调戏:“你错在哪里?”

有期又低头反省了一会,讪讪答:“我不该偷偷跑过来。”

“还有呢?”

“不该之前那样说话。”

“以及?”

他措不出词来了:“我……我不应该……不该让你发现我在这的。”

三个回答一个比一个离谱,我拍桌而起:“你不该这么冲动。”

见他茫茫然有些不知所云,我走上前去,拉住他的手,道:“陈州魔树凶吉未知,我才要多准备两天。你这么莽撞地前来,万一有了闪失,师父怎么办?你母妃在天之灵又怎么办?还有陆月……她为你而生,她又怎么办?”

他有些愧疚地埋下头去,不说话。

我继续道:“你若是想报仇,正如师父说的,欲速则不达。而且你又总把心事藏起来,强颜欢笑,那样会很难受,你为什么不愿说出来?你要和我一同来除魔树,给我说一声也好,你这样悄悄走了,知不知道我和师父会多担心?”

不知为何,他的事,我竟这么想管,还一次性嘱咐了这么多,弄得我好像老了几岁。

他挠了挠头发,嘴角瘪着:“还是让你知道了……那我以后注意一点,不会让你担心了。”

什么叫“注意一点”?他诚心气我呢!这么大个人了,就不知道好好替自己想想?

我越发火大,可火再大也没法在他半脸诚恳下发挥出来,最后只得泄气。带个师弟果然很麻烦,想骂又不忍心,不骂又没作用。

有期试探性地问:“师姐不生气了?”

我摆摆手,回到桌前端起茶来解渴,才道:“若时常生你的气,我怕是会少二三十年阳寿。”

他无言以对,又似乎是灵机一动,把背后他表妹推上来,颇热情地转移话题介绍:“师姐,这是我表妹归雁郡主。”

我正愣着,只见那归雁郡主将重枪倒往地上一戳,再是锃地一响,活生生的入地三分。我惊得下意识护住胸口,再摸摸自己的脖子还在不在。

确认无生命危险,我才松了口气,会武艺的女子太可怕。

貌美危险的归雁郡主颇文质彬彬地向我作揖——没错是作揖而不是福身,这两种礼节有本质性的区别。作揖大多是男子用的,而且不同男子用出来还不同,比如说有期作揖就不禁风吹,比女子福身还婀娜多姿纤纤弱质。

不过这个揖礼很厉害,刚柔并济,潇洒如侠女,诚然,和她这身鸢尾色的裙搭起来太别扭。

“晋郎教过我,有朋自远方来要好好款待,听表哥说湄师姐在陈州有事要做,就住在我这吧。”

于是我顺其自然地在有间酒楼住下。

归雁郡主的确很好客,时不时来问缺了什么,只是我须得施法进一步寻找魔树位置,偶尔在房间里施法被她打断又怪不得,只得同她闲扯一番。

兴许由于话搭得来,闲扯越来越多,我发觉,她三句不离“晋郎”二字。询问才知,这晋郎是她尚在南诏的未婚夫君,晋南松。

她说得激动,涛涛不绝地跟我讲晋南松和她的事。

这是一段儒家学派不容的故事。

她确是郡主,是过去长公主之女,不过那长公主有点福薄,得了桃花痨,早早撒手轮回去了,把先皇吓得不轻。为了避免身体太弱而使桃花痨遗传,先皇老儿想了个绝妙的法子,便是把归雁自小送去战场磨练。

原本的打算是让她强身健体,再送回京城好好教养,没想到归雁练得起兴,数年间成了大唐一员年轻猛将,征战四方,在军中还颇有名声。

原本她还有个自小定亲的夫婿,可那家得罪了武后,八年前被灭了个干净,是以她深知强大的重要性,在谈婚论嫁的年纪开始憧憬嫁给一位英雄般的人物。至少,不会被灭得那么惨。

讨南诏的那次战役,她如愿以偿。

南诏素以巫师闻名,她却是第一次见到巫师上战场,那正是南诏第一巫师的首席弟子,晋南松。

晋南松随他师父一同出现在三军之前,放出蛊毒。那场战役,大唐惨败。

蛊虫肆无忌惮地扑咬大唐将士,触之则倒地不省人事,更无声息。毫无悬念地,大唐军队溃散逃离,有人劝阻军前的归雁,她不过置之一笑,提起重枪:“歪门邪术。既上战场,理当马革裹尸,我大唐将士,哪有退后的道理?”

在军事问题上,女子往往考虑得没男子周到是真的。换做有期、换做师父,或者换做我,第一时间的反应绝对是赶紧撤兵,要知道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缰绳一拉,棕马嘶鸣,女将持枪策马而去。

手起枪入,骁勇善战的女将孤军奋战,枪穿透了一个又一个敌人的胸膛,满地满身的血,仿佛为天际染上霞红。

最终疲惫不堪的她还是被蛊虫咬中了,从马上结结实实地摔到尸横遍野的地里。

马革裹尸是英雄,如此强悍的女英雄我理当顶礼膜拜,为国捐躯、死而后已啊……不过她若死了,与我聊天的是谁?

大白天阳气重,见鬼是不可能的,人也自然是没死成的。在意识消失的前一刻,她发觉有黑影覆上来,继而是一双手将她揽腰抱起。

她听到那个人温柔的话语:“莫担心,假毒。”

然后死不瞑目、努力挺尸的女将军才放心地晕过去。

事实证明归雁晕得恰到好处,一睡数日,醒来时正躺在软榻里,那感觉一如京城和她同龄、却养尊处优的公主小姐。这是一处简洁木屋,周遭弥漫着蛊虫的气味,令她一醒过来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毒确实是假的,连后遗症都没有,她很顺利便跳下来,出门去活动筋骨。

门外的风景很独特,经归雁所描述的来分析,那风景应是标准的石灰岩地貌,只分布在南诏山地丘陵地区,满目低山溶洞,林木遍布。矮山间流淌着溪水,也是透绿透绿。

救她的人背身立在溪前,披着苗疆特有的棕白相间的长袍,回眸刹那奠定了一见钟情的基础。

晋南松。

因是口相传述,我无法得知他有多俊,唔,大略就是个风度翩翩的模样,不过定比不过我家师父就是。总之,女子对救自己的男子总有那么点过度感激的,归雁刚想去行礼,他冷冷落下一句:“既然好了,就回你们长安去吧。”

气势被打了回去,归雁这般好强的女子自然不服,却不想他又来一句堵她的嘴:“蛊毒都是假毒,前几日师父已派弟子清理了战场,你们的人都暗地送回去了,这些天应当会醒来。”他默了一默,“除了被踩死的,都还活着。”

归雁又惊又奇怪:“你为什么救我……我们?”

他的回答是:“南诏蛊术,不是用来杀人的。”

晋南松为她解释了缘由。

南诏蛊师奉行两个神奇的宗旨。第一,蛊师绝不参与政治;第二,蛊术绝不用来杀人。这蛊师就和修仙门派的人一样,独立于世俗之外,你什么政权跟这些人都没关系。

可到底蛊师不是神仙,还是常人的一种。为了这次大唐和南诏的战争,南诏王威胁了他师父,把这两个戒都犯了。

归雁之后觉得很抱歉。这种事情作假,谁都看得出要惹出是非来,晋南松彼时还能心平气和同她解释,可见脾气不是一般地好。

既然大唐无太多损耗,她也不好久留,次日便牵了马匹,回京。

他救了她一命,她记住了,晋南松。

她的故事讲到这里,我还是不明白这和她在这开酒楼有什么关联。不过,毕竟辩证法证明,联系具有多样性,重点还在下面。

让她跑出来开酒楼的原因,很普遍,也很让人理解——吐蕃和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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